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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8 22:45:10| 人氣1,37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好文分享~永遠的三毛/不朽的流浪封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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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個封閉的年代,三毛的書是我唯一的流浪糧食,沒法子親身體驗,那總能讓三毛帶著自己的心一起去到處流浪吧~

就跟鍾文音有同樣心境的我,對於這篇文章,有了很深厚的認同感受,於是便想推薦給大家,一方面懷念那個時期的自己,同時也欣賞鍾文音那迷人的文筆...

2011 By Hagar

PS,文章轉載自聯合副刊

http://mag.udn.com/mag/reading/storypage.jsp?f_ART_ID=297275

 

永遠的三毛/不朽的流浪封印
2011/01/18 
【聯合報╱鍾文音】

 

三毛那個時代再也不曾回返,即使現在以「流浪」盜名於世者是如此的目不暇給,但大部分人再怎麼樣也無法成為三毛,因為她的那種近乎不要命的流浪激情,那種血濃於水的化為當地人,那種生死以之的異國戀情……諸此種種都是經典,傳奇可遇不可求。何況今日的流浪者多已世故且保有退路,說來一點也不三毛,即使每個人幾乎都在她的影子下邊境行走。
關於三毛,是流浪的封印。

童年時幾乎每個同學家的書櫃都有那麼幾本關於她的流浪書,在那麼封閉的年代,那些拓印著「撒哈拉」如此異國情調的地理符號,說來簡直是一場閱讀的奇幻之境。

小學還曾被大哥帶去聽女作家流浪歸來的演講,擠在黑壓壓的人潮大廳,只聽見纖細而帶點神經質的麥克風聲音傳進我的腦波,於今想來恍然是一場又一場的「流浪者布道大會」。


 
 
三毛在當年如是流浪之神,有個性而稜角分明的女郎紛紛仿效穿起波西米亞衣裳,長花裙下繫著綁皮繩的夾腳鞋,華麗刺繡,寬鬆游牧民族棉麻連身衣,長髮、皮靴、叮叮咚咚的手環與晃啊晃的大耳環……那時和我錯身的大姊姊們常讓我目不轉睛。

多年後,當我身處雜沓如迷宮的非洲市集,當我在漫天無邊無際的孤獨曠野,當我騎著駱駝循著撒哈拉沙漠前進時,我忽然想起童年的幻想之境原來就是如此啊。但斯人已杳,徒我獨戀。

我閱讀三毛和許多人的經驗應該是迥異的,因為這麼多年過去了,其實三毛一直被冰存在童年的記憶裡,也就是說我升上國中後就沒再閱讀過三毛了。

多年後,我方明白三毛一直流在我的血液裡,她僅需餵養十三歲前的我即足夠讓我回味一生,這是多麼奇怪又深邃的閱讀影響。

或許也可說,早慧的三毛在當年已完成一生的經典之作了,她那種迷人的說故事方式,和她演講說話一樣動人。

於是我就在要蛻變成少女前讀了她的許多流浪書,自此之後,撒哈拉、橄欖樹、駱駝、馬、荷西、長髮、長裙、皮靴……就如此地隱埋在心裡的深處,最後還化成我著迷的立體形象。

 
我的前半生旅程尋訪了許多心儀女作家的旅程,比如莒哈絲、西蒙波娃、卡蜜兒、張愛玲、艾蜜莉狄金森……

但倒是從來沒有想到走訪三毛的流浪旅程,甚至當別人將我比擬成她時,我還會激烈地辯解:「不不不,我和她一點都不相同:我沒有三毛的流浪精神,我不是去流浪,我只是去遠方,我旅行只是想要鑿開生命的出口,我的生命從來沒有過荷西這樣的角色,就是有過,我也從不為一個男人廝守……

旅行只是我寫作的材料,旅行書寫只是我寫作的某種附屬品,只是寫作漫長過程的偶然外遇;我的旅行關注的也不是像三毛所寫的當地故事,我泰半在旅途裡寫的都不外是自我當下的對話與旅途所思所見,有很多時候幾乎都是自我生命的一再反芻,或是對歷史文化與女人命運的所嘆……我和三毛幾乎不同。」

哇啦哇啦地對他人進行了這麼多的辯解,怪的是,沒人理我,我依然常被「誤認」為流浪的女人。好像舉凡女人愛趴趴走,到過撒哈拉,迷戀西班牙,留長髮,愛編織刺繡品,喜歡異國情調,就會被冠上「流浪」字眼。

說真的,我每回急於撇清和「旅行」、「流浪」的關連,蓋因我自覺不配這樣高貴的字眼。

很多人誤以為我不喜歡被稱為旅行作家,是因為當今台灣的旅行書出版之浮濫化與旅行的被簡化與庸俗化,這或許是其中原因。

但真正主因是我以為自己只是旅行與流浪的「過客」,生命從來不以旅行定位自己,且一旦生命的出口不再如火山般地騷動不安時,那麼其實我更喜歡「宅」生活。(有回詩人羅智成聽我說我已厭倦了旅行,他還笑說,看來妳老了?)

為何從沒想到尋找三毛的旅程?是刻意的撇清關係,還是我其實早已融入她的旅程?

當我在異鄉望著細碎葉片的橄欖樹時,當我將撒哈拉的細沙如「瓶中信」地裝進玻璃罐時,當我在滿眼黃沙的日落時分任駝峰載我移步時,我忽然想起我那遙遠荒涼空白的童年,想起女作家的流浪書是如何地撫慰了一個小女生……

在往後無數的孤獨旅店裡,我曾靜靜地聽著沙漠的風吹沙,感受陰影與陽光的嬉戲,極端的白日與夜晚的巨大溫差,聽著遠方的駱駝達達蹄聲,想著夢裡花落知多少。

當異國男子深邃的臉孔與瞳光自暗處掃向我時,當地理邊境與生命越界不斷地交錯滑過,當鐵鳥七四七和鐵龍歐洲之星不斷地載我離去與抵達時,我知道我生命的抵達之謎早已在童年時寫就。

我不需刻意尋訪三毛,她的流浪基因圖譜幾乎拓印在那個年代的無數童夢與少女身中。

有人認為每一次的旅行幾乎都像是在完成三毛未竟的旅程,我想這也許是作為三毛粉絲才會有的感覺吧。我倒覺得我每一次的行旅都像是在「實踐自我」,在安撫內在那匹不想被馴服的野獸。

於是三毛當年給我更多的意義竟是不關乎旅行,而是其對所熱愛事物不悔的熱情,一種不被集體文明馴服的個人獨特眼光,野性的思維。

三毛那種至死不渝的不悔熱情與自我追求的童真之心,毋寧才是流浪的真正本質。也就是說,我的旅行從來不是為了旅行的本身(所以我不是旅行者),我是為了自己生命的空缺而出發,所以我去了哪裡、到過哪些地方有時候不是那麼重要,而是我在旅途裡看見什麼、感受什麼、回應了自己什麼才是我的核心。

一個如影隨形的自我,過盡千帆,千帆過盡,一旦行過,就放下了。

所以十三歲前的我讀了那麼多三毛的流浪書,但終究我沒有成為她,即使長大後我上路,即使我旅行,即使我大膽盜用流浪字眼,但我知道旅行最後成為我的東西,而不是三毛的那種天真與激情,旅行於我其實更近乎佛家說的「對境」客體。

我喜歡的是作為一個雲遊僧,一個轉身就是一輩子的不相見,一個揮別姿態就是珍重彼此的歡喜。

於是,童少曾幻想過的異國男子荷西終究沒有深入我的生命,雖然我十多年來在無數的海角天涯裡曾有過許多的「荷西」形象來到我的生命現場。

留或不留,啟程或擱淺,近程或遠方,我還是孤身一人。

一個日後的女雲遊僧,其最大的遙遠夢幻就是三毛身影。三毛是生命的參與者,激情的再現者,我以為這才是她的意義。

而我身處這個繁花盛景的旅行「觀光」世代,我早已不再複製自我的行旅,我的所有腳程依然如故,僅僅是為了自我心靈的「空白之地」上路,甚至是為了累積某些寫小說的能量才出發而已。旅行是我寫作的過程,旅行並非我寫作的結果。

於今談起三毛,昔人遠去竟已二十年,一個人可以成為一個時代,一個符號,一個嚮往,一個座標,一個世代流浪的魔幻源頭,一種平凡人生活所津津樂道的生死愛情。這都是屬於三毛的傳奇,傳奇無法複製,傳奇只能等待神諭或是際遇的欽點。

而我以為真正的流浪是走到哪活到哪,不是人人都禁得起流浪生活(當寵物畢竟比較容易)。關於流浪,我還是不配得這高貴的字眼,它於我是終生漫長的未竟之路。無疑地我關注的是我在人間久劫遠來的生死流浪,願為雲遊僧。

同場加映 三毛講座資訊,住台北的人有福囉~


●三毛逝世二十周年系列講座第三場「永遠的流浪者──跟著三毛一起去旅行」


楊照主持,作家鍾文音主講。1月22日(星期六)下午14:30~16:30於台北市立圖書館B2演講廳(台北市建國南路二段125號)舉行,免費入場。詢問電話:02-2716-8888或上網查詢:【永遠的三毛】紀念官網www.crown.com.tw/book/echo

 

台長: Hag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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