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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6 18:49:22| 人氣6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原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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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看到了妳送的耳環依舊掛在我的耳朵上。

其實真正放不下的是我吧?原來,是我。


自欺欺人,我以為我可以掩飾的很好,
但是真正掩飾的很好的人,是妳。


『如果我被搶走了,妳會怎麼樣?』
『妳覺得我是個怎樣的人?妳覺得我是大膽還是主動?』
『妳根本不知道我多受歡迎吧……』

『好喜歡抱著妳,好舒服。』
『寶貝,我好想妳。』
『很喜歡妳身上的味道,也是我愛抱著妳的原因。』

『跟我在一起好不好?』



誰告訴我,比起愛更喜歡曖昧?
誰告訴我,其實給人承諾很不容易,因為愛情是沒有永遠的。


如果說愛有保存期限,那妳希望我跟妳可以在一起多久?

三天?一個禮拜?一個月?還是一年?
對妳而言,沒有所謂的在一起多久吧?
因為對妳來說,只要是妳喜歡的人就想跟他在一起。

但是妳不會把自己全部的心放進去,因為妳已經不懂愛了。


『妳根本不懂愛,妳只是一眛的想得到愛罷了』

曾經有個討厭我的人這樣說過;有個朋友也對我這樣說過。


是啊,好諷刺。
兩個不懂愛的人遇在一起……哪裡會有結果呢?



『原來我們都不懂愛。』

原來、喜歡了那麼久才發現;曖昧了那麼久才發現;迷戀了那麼久才發現。


我喜歡的不是妳,妳喜歡的也不是我。
我們喜歡的只是那個被喜歡的感覺罷了。

沒有告訴過妳,這些都是我的猜想。


因為妳說過,『沒有人能真正的了解自己,最了解自己的就是自己。』
也許是因為這樣,妳不懂得愛了吧?



謝謝妳,給我短暫的愛情。
雖然不能寫成一個完整的故事,但是我相信有一天,
我們都會遇上適合自己的愛情。



『原來愛情那麼傷。』
是妳讓我知道的。

『原來妳給的耳環還在我耳上。』
是我捨不得拿下的。



原來、妳離我那麼遠。

可以的話,我可以再貪婪一次嗎?
貪婪妳的吻、貪婪妳再喚我一次『寶貝』

台長: H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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