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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2 21:14:51| 人氣5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社會住宅政策 馬英九:以租金補貼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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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Talk /  2010/12/22

新頭殼newtalk 2010.12.22 高捷/台北報導 國民黨今(22)日召開中常會,請內政部長江宜樺就社會住宅提出專案報告,總總馬英九也到場聽取簡報,江宜樺表示廣義社會住宅確立以租金補貼為主,興建社會住宅為輔為原則,馬英九對此表示認同並決定未來將以此案為社會住宅措施方向。

江宜樺在專案報告中提到,第1階段將以大台北地區5處基地來規劃,包括台北市2處、新北市3處,共計1661戶,並擬定社會住宅實施方案,預計明年6月前完成研擬,請行政院核定後開始推動。對此馬英九也指示這1661戶最晚在明年年底動工,約要1年多時間興建。

江宜樺指出,12月中旬起會同地方政府等相關單位召開座談會,與當地民眾充分溝通並化解居民的疑慮;另外將在2個月內辦理社會住宅實際需求調查,藉由內政部統計處、社會司及營建署辦理需求調查,以了解不同類型弱勢族群質與量上的實際需求。

聽完專案報告後,馬英九也強調將以租金補貼為主,提供社會住宅為輔,一步步來解決大台北市地區房價過高,一般民眾負擔不起的問題;而社會住宅聽起來雖是新名詞,但從廣義角度去理解,過去政府蓋的國民住宅,也是廣義的社會住宅,因為是政府出錢、購置土地,或者是以公有土地蓋房價較低的住宅提供給人民購買。

對於2007年以後不再蓋國民住宅,改採取租金補貼,也就是每月補貼3600元的替代方式,馬英九認為,其實替代方式在中南部非常受歡迎,因為以這個價錢去租房子可租到不算太差的住處,但這方案在台北用處就不大,所以一般民眾希望由政府興建。

至於外界擔心社會住宅全提供給中低收入戶,會不會變成貧民窟?行政院秘書長林中森提出政府可以提供公有土地和建商合作興建,建好後建商可以1坪賣數10萬元,但中間要有一定比例保留給社會住宅。對此馬英九認為可行,指出這樣的好處就是可以自然變成混合住宅,不會被貼上貧民窟的標籤。

內政部所提社會住宅的相關配套措施上,對象評估標準也將放寬單身者申請租金補貼年齡,如從現行40歲放寬至35歲,預估會增加5億4000萬元經費。另外江宜樺指出,根據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1月8日決議,民國101年將檢討租金補貼金額,依城鄉差距調整平均不超過新台幣4600元。

台長: 小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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