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奧組委4月27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北京奧組委執行副主席、新聞發言人蔣效愚就奧運火炬入台傳遞等問題發表如下談話:
昨晚(26日),北京奧組委公佈的北京2008年第29屆奧運會火炬接力傳遞計畫路線是經國際奧會批准的。這條路線的制定嚴格遵照了奧林匹克憲章和國際奧會的相關規則。
目前,北京奧組委從媒體報導中瞭解到臺灣當局和中華臺北奧會對2008年奧運火炬計畫傳遞路線不能接受這一態度和相關言論,我們對此表示驚訝。
2008年奧運會火炬在臺灣傳遞是臺灣同胞的熱切期盼,他們通過不同方式向北京奧組委表達這一心願。在籌辦過程中,我們深切感受到臺灣同胞支援奧運場館建設,積極參與奧林匹克文化活動,盼望奧運聖火在台傳遞。
2006年11月,北京奧組委向包括中華臺北奧會在內的所有擬傳遞城市所在國家和地區奧會發出參加火炬接力的邀請。2006年12月28日,中華臺北奧會主席蔡辰威回函表示接受邀請。回函說:“我謹代表中華臺北奧會確認本會願意參與
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活動,並期待未來與貴會緊密的合作,在奧林匹克精神與原則下,共同完成奧運聖火傳遞之神聖使命。”
今年2月,蔡辰威主席一行四人在北京與北京奧組委進行會談,達成四點共識。即:“一、雙方承諾遵守國際奧會的有關決議,規定和慣例,共同維護奧林匹克火炬接力和奧林匹克聖火的純潔和神聖。二、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是北京2008年奧運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同北京奧運會一樣,必須遵守《奧林匹克憲章》。三、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在臺灣傳遞是在中華臺北奧會轄區內開展的一項奧林匹克體育文化活動。 中華臺北奧會確保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活動在中華臺北奧會轄區內順利進行。四、火炬接力活動在中華臺北奧會轄區內舉行時有關旗、徽、歌的使用應嚴格按照國際奧會執委會相關規定執行。同時,中華臺北奧會有義務協調相關方面承諾在火炬接力活動過程中不使用不符合前述規定的旗、徽、歌。”
2007年3月27日,中華臺北奧會主席蔡辰威致函北京奧組委,確認2008年奧運聖火來台路線,即:奧運聖火2008年4月30日由胡志明市飛抵臺北市,5月1日臺北市傳遞活動結束後前往香港。蔡辰威主席親筆簽署了致北京奧組委的確認函。函稱:“在此謹代表中華臺北奧會向貴會確認是項會談共識及2008年北京奧運聖火來台路線(如所附北京2008年奧運會火炬接力簡報資料第三頁所示),並相信在貴我雙方進一步的規劃協商下,聖火傳遞必能順利圓滿在臺灣舉行,留下完美的紀錄”。
4月12日,北京奧組委約請中華臺北奧會蔡辰威主席來京參加4月26日北京奧運會火炬傳遞路線發佈儀式。4月14日,中華臺北奧會主席蔡辰威致函北京奧組委執行副主席劉敬民,函稱:“4月12日華函敬悉,本會對於臺北市能成為2008年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傳遞城市之一,讓臺灣同胞有機會共用奧運聖火的熱情與喜悅,深感榮幸與鼓舞,此乃貴我雙方共同努力的成果,特別值得期待與珍惜。本人要對吾兄及貴會同仁對促成本次活動所做的努力與貢獻,再次表達誠摯的敬意與謝意。惟因是項期間本人另有其他重要既定行程,不克前往觀禮,至感歉意,盼能另擇他日前往北京與先生共同慶祝此一令人振奮的歷史時刻,謹特函申賀,並預祝活動圓滿成功。”
隨後,國際奧會批准了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傳遞計畫路線。
4月20日,中華臺北奧會主席蔡辰威突然致函北京奧組委,函稱:“目前諸多事務之發展非我體育領域所能掌握。”“奧運聖火由第三國傳遞至臺北後再傳至香港的過程中,將會被矮化為從‘中國臺北’傳至‘中國香港’,我方主管機關因此要求聖火傳遞至臺北,必須由第三國進出”。這一電函對以前雙方達成的協定單方予以否定。
北京奧組委本著滿足臺灣同胞傳遞聖火的願望,於4月25日再次致函中華臺北奧會主席蔡辰威,指出:“目前火炬接力路線發佈在即,貴方來函提及主管機關的要求違反了雙方已達成的共識和貴方已書面確認的路線,對此我們不能理解”。“奧運聖火前往臺灣是一件有益於傳播奧林匹克精神、有益臺灣同胞的功在千秋的大事,還望中華臺北奧會能以臺灣同胞利益為重、以奧林匹克運動的大局為重,不受政治或人為因素干擾,多做工作,繼續執行雙方達成的共識和確認的傳遞路線。”
北京奧組委認為,中華臺北奧會和其主管機關目前的態度不顧中華臺北奧會與北京奧組委達成的四點共識,不顧雙方已確定的火炬接力傳遞路線,違反了奧林匹克憲章精神和“體育與政治分開”的原則。我們認為奧林匹克聖火是奧林匹克精神的最高象徵,奧林匹克火炬接力是全人類和平友誼的慶典。奧運聖火前往臺灣是一件有益於傳播奧林匹克精神、有益於臺灣同胞的功在千秋的大事。我們仍然希望中華臺北奧會和其主管機關能以臺灣同胞利益為重、以奧林匹克運動的大局為重,繼續執行雙方達成的共識和確認的傳遞路線,滿足廣大臺灣同胞實現傳遞奧運聖火的美好願望。
拒絕奧運聖火路線:臺灣為什麼要出爾反爾? 香港中通社
眾所矚目的北京奧運聖火傳遞路線二十六日晚上公佈後,臺灣當局以聖火由越南傳入、經香港傳出的路線是“矮化臺灣”為由,拒絕聖火入台。然而,根據中華臺北 奧會與北京奧組委所透露的事實,有關路線是雙方經過協商後同意的,臺灣當局在聖火路線公佈前一周才提出反悔,並悍然拒絕聖火入台,顯然有出爾反爾、違反 協議之嫌。
從去年十一月北京奧組委邀請臺北成為奧運火炬傳遞點開始,直到今年四月二十六日正式公佈聖火路線,兩岸奧會工作單位其實經過多次檔往返,以及正式會談定 調。北京奧組委主委蔣孝愚二十七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出示檔強調,聖火路線早在今年二月就已經達成共識,而且是經過中華臺北奧會主委蔡辰威親筆簽名同意 的。今年三月二十七日,蔡辰威回函確認,附件上載明聖火在明年四月三十日從胡志明市到臺北市,五月一日從臺北市到香港。
然而到了四月二十日,蔡辰威突然致函北京奧組委,表示臺灣主管機關要求聖火到臺北,必須從“第三國進、出”。北京奧組委在四月二十五日致函中華臺北奧會, 對此表示“不能理解”,要求中華臺北奧會不受政治、人為因素干擾,遵守雙方達成的共識。蔣孝愚強調,臺灣當局如今拒絕奧運火炬入境,顯然已經違反雙方當 初的協議。
而據臺北奧會相關人士透露,早從二00五年開始,臺北奧會就開始積極和北京奧會協商,希望可以取得兩岸對於聖火傳遞的“最大公約數”,當時的臺灣體委會副主委朱壽騫,也不只一次在公開場合表示,只要聖火傳遞是奧會對奧會就可以接受。
去年十月,臺北奧會接到北京的邀請,參加聖火傳遞行列,當時除了臺北奧會及臺灣體委會之外,臺灣“國安會”、“國安局”和陸委會都參加討論,取得共識,因 此才有今年二月底蔡辰威的北京之行。臺北奧會秘書長陳國儀指出,“我們當初的認知,從第三地進或第三地出,是符合我們的原則。”
但到了四月中,傳出新任“國安會”秘書長陳唐山可能推翻前任秘書長邱義仁的決定,聖火傳遞政策開始生變。十七日民進黨召開府院黨會議後,與會的立委王幸男 出面轉述,台方可以接受的聖火路線是“第三國進,第四國出”,而且不能包含港澳。臺北奧會接到同樣的指令,要求更改幾已定案的聖火路線,對此只能無奈地表 示,“照上面的意思去辦”。
在成為奧運史上第一個拒絕奧運聖火入境的會員之後,作為臺灣與國際體壇唯一視窗的臺北奧會,在國際體壇的形象大受影響,奧會內部已經傳出有高層人士意興闌珊,因為以後“根本沒有辦法在國際體壇立足”。
臺灣體壇人士表示,不能認同當局指出的拒絕理由,而且這種非常粗糙的處理方法,將讓臺灣的運動員日後在國際體壇成為眾所“側目”的焦點,犧牲的是體育人的權益。而民進黨在島內同時營造反對聖火入台的氛圍,玩弄兩面手法更讓體壇感到寒心。
臺灣傳媒分析,當局的政策大轉彎,與民進黨把拚選舉放在第一位相關。從四月起,民進黨不論立委或“總統”候選人的黨內初選,都進入白熱化階段。黨內初選除了排藍之外,也促成各陣營競相向深綠表態,聖火路線生變,不過是這種政治氛圍下的另一盤祭品而已。
民進黨雖然知道拒絕奧運聖火來台,會在民間造成強烈的反彈,但在扁積極主導以深綠路線作為二○○八選戰主軸後,聖火路線早就從體育議題變成政治議題。尤其 是,二○○八北京奧運必然對臺灣民眾產生重大磁吸效應,屆時不論是到北京觀賽、旅遊,或從媒體上看到北京先進建設、大陸強盛國力,都對綠營強打的臺灣主體 路線帶來極大的威脅。拒絕聖火,實際上也是意在提前冷卻這波二○○八的北京熱;“政治歸政治,體育歸體育”的理想,因此而徹底淪為這場政治賭局的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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