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環境保護局「反怠速」標誌(LOGO圖)甄選活動
單 位:空氣噪音防制課
內 容:
一、甄選目的:為增進市民對於「反怠速」之重視,加強推廣地球溫室效應之環保觀,並喚起駕駛人「停止引擎待機,還我乾淨天空」環保教育之概念,公開徵選代表「反怠速」精神之宣導標誌(LOGO圖)。
二、徵選單位:台南市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本局)。
三、甄選辦法:
(1)參加資格:
這是一項公開比賽,凡對本局之宣導標誌(LOGO圖)有創作及設計興趣者,歡迎踴躍報名參加,為避免利益衝突;所有涉及此項比賽策劃和執行工作的人士,均不得提交設計。
(2)作品規格:
1.書面作品:於A4尺寸紙上,以彩色圖樣呈現,創作形式不拘,圖幅勿小於15cm,須標示色彩,並附500字以內之創作設計理念。作品黏貼於裱板,無需裝裱並不得作任何註記,每件作品背面須貼附一份報名表。
2.電子檔格式:JPG或Corel Draw檔;以500×500pixels;360dpi為顯示標準(長500像素×寬500像素;檔案解析度:360dpi)。請註明檔案名稱,存放於磁片或光碟片。
(3)報名表:內容包括作者姓名、身分證字號、職業、性別、聯絡地址、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帳號等(詳附件:台南市環境保護局「反怠速」標誌甄選活動報名表)。報名表下載逕洽台南市環境保護局:網站
http://www.tnepb.gov.tw/
四、設計重點:
透過LOGO之視覺傳達,充分呈現本局推廣之「防止地球溫室效應,停車等候請隨手關掉引擎」概念,具創意、識別度高。
五、交件方式:
1.參選者即日起至九十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交件,逾期不予受理。
2.交件內容:報名表、書面作品(含500字以內之創作設計理念)及電子檔。
3.一人以一件為限,請勿一稿多投,否則取消參選資格;作品恕不退件,請參選者自留底稿。
4.收件地址:以牛皮紙信封掛號方式寄至:台南市中華東路2段133巷72號,台南市環境保護局收。
5.本案聯絡人:鄭小姐 電話:06-3354306、e-mail:huengfen100@mail.tnepb.gov.tw
六、評選方式 :
(1)評選委員:邀請美術設計、環保人士等專家學者及本局代表擔任評選委員。
(2)作品評選:交件截止時間後,全部參選作品送請評選委員評選出優勝作品。
(3)評分標準:評選委員評選標準:創意50%、表現技巧30%、整體應用20%。
七、獎勵方式:
選出優勝作品一名,給予新台幣叁萬元整之獎勵;佳作二名各給予新台幣伍千元整之獎勵。
八、得獎者本局將專函通知,並公告於本局網站。
九、注意事項:
(1) 參選者須尊重他人之智慧財產權,參選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如有任何爭議或糾紛發生,概由創作者負相關法律責任。
(2)得獎作品若日後發生智慧財產權等之法律問題,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作者需負完全法律責任,本局概不負責,並得以追回獎項,本局可酌情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中止比賽,以及取消任何行為不當的參賽者的資格。
(3)任何不符合本甄選辦法所載規定的設計,將不獲評選委員評審,而有關設計亦不會退回參賽者。就比賽、提交設計、參與比賽或獎項事宜而引發或與之有關的任何錯誤、損毀、毀壞、遺失、延遲、不完整、不清晰及郵誤情況,本局概不負責。
(4)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或參選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5)獲選優勝第一名及佳作之作品著作權及版權屬於台南市環境保局所有,本局擁有修改、要求修改、使用、出版、以及一切相關所有權,不另給酬亦不再支付其他費用。若有申請著作權之必要,第一名得獎者有協助本局申請著作權義務。(未滿20歲須法律代理人同意簽章,否則視同棄權)
(6)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7)獲選之獎金,均須按給付金額之百分之十五扣所得稅。
(8)本局有權視需要修改獲獎者之設計圖樣,若獲獎者不同意修改,則需放棄獲獎資格,由佳作中遴選遞補。
十、若有其他未盡詳述事宜,由評選委員會按照相關法令及社會慣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