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ny醒著的時候﹐這是在偷看我娘的瞬間。
常有人說﹐某些女人只可以遠觀﹐不可褻玩。那有兩種可能﹐一是對方太過聖潔脫俗﹐如同蒙娜麗莎﹐最好是隔著防彈玻璃用眼光愛撫﹐才不會有人伸出手指想幫她染上腮紅﹐破壞她純粹的美麗。另一種﹐就是猛一看真好﹐近看普通﹐再貼近﹐就不如不看好。
其實我覺得這樣[評鑑]女人的美麗﹐並不是太合理。拿來比喻蛋糕還比較貼切﹐而且不會有大女人主義的蛋糕小姐﹐把臉孔裝飾用的櫻桃丟過來抗議。
事情要從幾年前說起。那陣子我經常由宜蘭搭車去台北﹐至於是什麼原因﹐就不要追究把它跳過吧!
每次去我都不免會去站前三越後面﹐去逛那幾家黏在一塊兒的唱片行。也每次必定會經過一家糕餅店。我承認很愛吃蛋糕﹐所以老被玻璃櫃裡對著我甜言蜜語的蛋糕吸引。尤其那家店陳列的蛋糕﹐超乎常規的巨大﹐如果以美女來比喻蛋糕的話﹐那無疑是豐滿的楊貴妃。
所以數年之間﹐我總是盯著那些高熱量的美女﹐想像那些東西有多麼美味﹐然後懷抱著夢想上火車回家。
終於﹐在這個月初北上時﹐決定要嘗嘗那些楊貴妃的味道﹐一圓多年宿願。我很認真挑選了一塊巧克力蛋糕(這是基本款﹐必試)﹐一塊白胖可愛的拿破崙派。(長得一點不像拿破崙)
很愉快的在街頭休憩長椅坐下來﹐當著人來人往咬下等待了數年第一口。
立刻……毫無預警﹐夢想就破滅了。那拿破崙派裡頭滿滿的內餡﹐全都包裹了奶油﹐是黏在舌尖還有糖粒沙沙感的古早味奶油喔﹐而不是依常識推斷的清爽鮮奶油。而且上下的海綿外皮﹐只有薄薄的一公分半左右﹐中間的奶油足足有七八公分厚耶。太好了﹐我只吃了一口就失去勇氣咬第二口﹐其餘的都餵了一般垃圾桶。(記得垃圾要分類)
然後我看了一眼那塊巧克力蛋糕﹐心想都到了這步田地﹐就再死一次又何妨。便大口咬了下去﹐所幸味道中規中矩﹐沒什麼特別好也不壞。只是蛋糕夾層居然是抹果醬撒葡萄乾﹐我從10歲生日後﹐就沒吃過這種老作法的蛋糕了﹐還真懷念。
我想下一次再經過那家糕餅店我不會走進去﹐而且現在很後悔不該買那兩塊蛋糕。因為我再也不會有夢幻式的憧憬﹐只會想起那甜膩的奶油裹住喉嚨的感覺。我親手殺死了那幾年美好的期待雀躍。
所以﹐有些蛋糕﹐可遠觀﹐不可吞食焉。 至於女人﹐為了在江湖上繼續混下去﹐我還是採取保留態度﹐學政府官員說:[這﹐我本人不清楚﹐無可奉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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