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八點才起來,立即跳下床梳洗再跑出去,去到關閘總站剛好上到車,但都已經起碼八點一刻了,我只會坐在右邊窗口位。去到那個站,我真的再次見到她了,正在過馬路。
我八點四十分才回到公司,工作是繼續整理圖紙,直到中午,心情一直都很緊張,就和上年十二月初一樣。中午和同事去新馬路長城吃上海菜,這時候我發msg給她問她今晚幾點下班,但沒有回。最後每人三十多元,靠!我下次不再和同事吃了!提完款就去媽公司給她,然後繼續上班了。
下午間中和Carmen提到今晚的事,真的很緊張呢!是她叫我今晚把握機會的,但到時候不知道會是怎樣的景況。
下午又突然多了一樣工作,就是檢查發錢給判頭的數有沒有算錯,原本以為只是按計算機很簡單,但原來其實很煩,我經常按錯也不知道。弄到五點半我準時走了,叫黑鬼五點三刻去樓下載我去辦點東西。
為了保險一點,先去提款,然後就一直等,等了超過半小時,我越來越急,越來越火了,就算是認識了十年的朋友,我這次也忍不住了,我狂打電話給他,最後他更不聽我電話了,平時我可以沒所謂,但這天對我來說很重要,就算沒有空也該告訴我一聲,大不了坐計程車!
想叫Carmen摩托車載我,但她的車不能承受我的重量,快六點半了!正想去找計程車才看到他來,我等了這麼久,急了這麼久,我忍不住開始罵了,還幾乎推翻在我旁邊的兩輪摩托車,然後一句話都不說了,我第一次發他脾氣…先去八佰伴,連拿蛋糕的人都給我看臉色!然後跑去樓下等他載我去觀光塔,也是自己上去,把蛋糕放上去以後就走了,回到樓下見不到黑鬼,打電話也關機了,算了!坐了差不多四十塊計程車回家,在車上發了msg給她。下車時Wig把照相機借給我,我就跑回家拿我昨天買的禮物和換衣服,這時黑鬼才來電,他之前幫我向Wig借的照相機在她女友家…下去後立即去她女友家拿,在我家樓下收到她的回覆,她正在回家!我立即打電話給她,她說在某公車站等我。
但拿完相機再去都遲了很多,她打電話來了,說已經回到家,我就立即去她家樓下等她。我盡量隱藏放在口袋裡的禮物,然後去等計程車了,等了很久都沒有,打電話電召吧,裡面的人說沒有,但一看就看到前面連續有三輛來,直到上車她才知道我帶她去觀光塔吃東西。
下車後就直接上去了,有人帶我們去坐,環境很好,聊了一會我們才一起去拿東西吃,但這時候又有人打電話給她,講到我們拿完東西吃坐下仍沒講完,我等她講完才一起吃。原來她是不喜歡吃生冷東西,那我這晚也不吃了~
原來真的有樂隊,三個菲律賓人,我想到待會要怎樣安排了。只吃到第二輪,樂隊都快走過來了,他們是每一桌都會應客人要求唱一兩首歌,前一桌他們唱的,我和她一聽音樂前奏就知道了,是她最喜歡的Westlife的My Love,雖然她說過這首已經聽到爛了…
還有,突然有一個很重大陸口音的侍應用很難聽的廣東話問我:“先生,請問蛋糕上得未呢?”突然間我超害怕,我怕她知道有蛋糕!這樣我原本想給她的驚喜就完全沒有了!我真的嚇倒了!我只是一直說不用不用,還好!她問我他在講什麼,還好她聽不明…呼~
等那個死白痴侍應走遠來我才追上去,再聽他口音,我立即用上海話跟他說,哎!那有這麼笨的上海人嗱!幾乎給他害死了!
樂隊來了,其中一個問我想聽什麼歌,原本想點她Westlife裡最最最喜歡的一首,但他們不會唱,只唱了一首Westlife和別人合唱的歌,“When you tell me that you love me”,唱之前我和樂隊咬耳朵,原來他們也知道她生日,那就放心了~唱得真的很好聽的!蛋糕來了,樂隊立即唱生日歌。
看得出她真的覺得驚喜,花那麼大筆,只為這一刻。
這時候當然是拿照相機了,叫人幫我們拍,但拍得很差,原來還沒調夜景,突然不會用照相機了!!為什麼明明調到照片,卻總是變成錄影!工地裡所有的照相機我都一看就知道怎樣用了!為什麼這重要時候我變成機器白痴了?蠟燭都快燒完了,等她許了願吹完蠟燭我才調得到…當然死都要和她拍幾張照!
吃完再坐一會聊聊天,十點左右就走了,乘電梯下去時她笑了,因為看到我耳朵承受不了壓力,要狂吞口水來舒壓~下去她突然想起,原來剛剛還沒吃完的蛋糕沒有拿走!哎!我不想便宜那個上海白痴啊!很貴的啊!算了,在她面前我已經是視錢財如糞土。
我提議說去水坑尾拍大頭貼,她答應了!坐十八路,最後到了媽閣總站,為什麼呢?就是因為我搭錯車…等司機再開車去新馬路下,都快十一點了,去到影貼樂園,還好沒關門,先選好拍那一台才換錢,因為我不是這個年代的人,所以不大會用這些高科技東西,還好她會~
因為我不想給她看到我沒主見,所以我隨便選了一台,拍八張,只有很少時間想pose~拍完就做處理了~這部份每人兩張。拍完出來就剪剪貼貼和過膠。然後我們走了,送她回家。
沿途她又說起那個剛失戀的男生,心裡很不爽!就算那個男生真的失戀想找人陪,套用黑鬼的話說:“用失戀做藉口搵女陪ge人我覺得好.撚.尻.屎!”
送到她家門口就走了,十一點半,我都沒有辦法等到十二點…這時候瑩打來,我想要十二點盡量成為第一個發msg給她的人,所以不想多說。在街上慢慢走回家,等到十一點五十九就發給她。
回到家立即打今天的日記,但沒打完就關電腦了,差不多三點才睡。還有我把剛剛和她拍的大頭貼再修剪一下就放進錢包裡。
p.s.今天我為了一個認識了只有三個月的女生,幾乎和一個認識了十年的朋友反目…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