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消費卷一出來後,很多無聊的老師都會出一篇有關消費卷的作文,所以我就把打好的報告貼上來吧! 。v。
消費券的由來
最早的消費券是日本於1999年針對符合發放條件的特定族群發放「地域振興券」,每人2萬日圓,但對於刺激民間消費的效果相當有限,被日本政壇視為是「灑錢政策」,毫無效果可言。
從去年開始,受到國際金融海嘯的影響,台灣經濟面臨景氣寒冬,馬英九的競選主軸就是拯救台灣逐漸衰弱的經濟,打出「馬上好」,但不幸遇上全球金融危機,政府眼見衝擊日益擴大,失業率攀升,政府亟思因應方案。先後搬出擴大公共建設投資,提出各項改善工商環境的方案。但由於緩不濟急,為提振經濟,刺激消費,政府拋出舉債829億元,開始發放消費劵,不分男女老少貧富貴賤,人人都可以領到3600元消費券,一方面可以刺激中產階級與弱勢民眾的消費意願,另一方面也透過強迫消費的設計,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形成一種良性循環,同時避免通貨緊縮的現象發生,消費券本身使用,一定要發生消費行為,不能兌換現金,使用期限至明年9月30日,預估可使明年經濟成長率增加0.64個百分點。政府希望藉由消費劵的使用,能產生點火效應,帶動消費風潮。
從消費券看政府
原本記者會告訴大眾:菜市場等部分私家消費不能使用,幾天後又開記者會說可以用。原本以戶計,一戶一萬元,後來改一人3600元。原本是97年12月31日前出生才算可領取的人頭,後來改成98年3月31日前出生者均可領。這是一個國家重大的政策,更是一個與每個人息息相關的。一個不小心變會成千古恨,全世界都在看台灣如何處理這決策,但政府卻可以朝令夕改,草率制定政策,沒有經過謹討論、規劃後再對外發言,可見政府的內部營運是有問題的。
消費券發放
從消費券的發放也可以看到許多問題,雖然整個發放過程都是比照選舉投開票所的做法,不過事後竟出現消費券短缺、或者有地方是多出的狀況。消費券一月十八日統一發放,內政部五天後公布短缺一千九百餘萬元,二月六日覆核確定短少一千一百餘萬元,官員說,扣除保險理賠四百餘萬元,至今仍缺七百萬元。而內政部長廖了以一月底因發放消費券短缺,在記者會上哭訴,承諾會拿薪水補貼國庫,外界認為廖會負責到底,沒想到,民進黨立委薛凌在立法院質詢:「錢還了沒?」廖竟答,扣除保險理賠仍短缺七百多萬元,四月底再處理,「當初沒說全賠!」這是一個跟全民有很大關係的重要政策,但因為政府的疏失導致部分人民權益受損,這要人民不生氣也難。
拿到消費券後
小市民總是很容易滿足,領到了消費劵,臉上都情不自禁露出笑容。政府公佈要發放消費券的消息後,民間開始一陣騷動,談話性節目議論紛紛發放消費券的目的,各個商家也大力宣傳促銷,「我把消費券變大了」、「消費券三千六抵七千二」之類的廣告漸漸出現。每個人對消費券的看法不盡相同,也許是一筆債,有人擔心貨幣增加,會造成貨幣貶值,資金沒有內流,GDP快速增加,可能會造成經濟泡沫化;但也許是一筆財,對於低收入戶的家庭來說是筆數目不小的錢財。這是一個難得的機會,更是一個重要的轉捩點。
我看消費券
消費券固然是政府的美意,但只能說對於人民的心情上有小小慰藉,對於實質促進消費與經濟改善仍有限制。發放消費券的目的是要刺激台灣經濟,而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買東西時,有用到新台幣跟消費券。但如果買的東西不是國貨的話,就不會提升GDP,這是消費券一個設計上的缺失。而消費券實施期間為期八個月,但實施的時間愈長,出現偽券的機率就愈大,政府所需付出的稽查成本就愈高。或者是詐騙集團利用部分民眾對消費券政策不熟悉的弱點,進行詐騙。有人會把消費券捐出去,因為會有人更需要。有人會保存下來做紀念,因為這是難得的機會政府會發錢給大家。而我拿到消費券後,一個禮拜內就把花光了,因為這種東西不能存入銀行,價值又比新台幣高,與其留在身上不如花掉比較痛快點。不過人有無窮的欲望,所以難得快樂。我花光了消費券,覺得還是很不滿足,還想要買很多東西卻不夠錢,我想這就是佛教所說的:「求不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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