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真實故事。
在美國,官司很盛行,不論任何事都能打上官司。
其中,最有名的律師是 金˙博萊恩 ((忘了真正的名字叫什麼))
他只打大的官司,只要他出馬沒有官司打不贏。在他的律師生涯中,最著名的
就是我接下來要講的故事......。
有一名宗教師在家裡死亡,而所有證據都指向他的17歲孩子 。
這孩子是宗師領養的,他患有口吃,在命案發生當時,
他手裡拿著一把染血的刀子,站在宗師旁邊。
他吱吱嗚嗚的好半天,一直說著不是他殺的。
但是所有的證據都說了犯人就是他。沒有任何律師敢替少年打這場官司。
金一聽到這樁殺人案,決定去幫這位少年打官司。
所有的人都認為金不可能打贏。
於是法官那邊也派出他們的律師 ── 檢察官。
就在金毫無辦法可想的時候,他發現了一捲錄影帶。
金看了錄影帶之後,發現這是那位少年被宗師強暴的錄影帶。
他看了很生氣,他大罵那位少年為什麼沒跟他講實話。
因為這錄影帶顯示少年有可能是因為被強暴所以懷恨在心而殺了宗師。
那少年吱吱嗚嗚激動的說著不...不..不是他殺的,整個臉漲的通紅。
突然,少年以很流利的英文大聲罵著,
「是宗師的錯!!!不是他的錯!!他是無辜的,你們為什麼要欺負他!!」
金嚇了一跳.....原來,這少年有人格分裂症。
金笑了笑,於是把這捲錄影帶放在那位檢察官的家門口。
檢察官一看,樂歪了,因為這將成為他打贏官司的證據。
接著在法庭上,檢察官把錄影帶播放給大家看,舉明是這位少年懷恨在心,所
以殺死宗師。 那位少年氣的滿臉通紅,突然掐住檢察官的脖子,用流利的英
文罵著,結果就把檢察官給掐死。
大家都呆住,結果法官判這位少年無罪釋放,因為法律不能判一個有精神病的
人罪。
後來少年被帶去精神病院。 ﹝那位檢察官也就白白的被掐死了。(默哀3分
鐘)﹞
隔了一個禮拜後.......
律師帶著花去看少年,少年便問起那位檢察官後來怎麼了。
律師嚇了一大跳.....一個有精神分裂的人不可能知道他做了什麼事。
少年看著律師,突然以很流利的英文說,「謝謝你壓...律師」
真相大白.....
**法律有規定,律師不能把他和被害人的對話說出來,這樣律師會被吊銷執
照,還會被人瞧不起......。於是.....這案子....
結了嗎?
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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