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12
昨晚回家時,看了新聞,
關於吳淡如的那段,
有那麼些感觸。
以前有個老師和吳有些淵緣,
她們都是宜蘭人,父母會拿彼此的孩子比較。
那時候,在課堂著聽到的都是些逸事;
想不到這回電視上看到的是個小小的灰色迷團。
其實,可能最終又是個為小謊扯大謊的鬧劇了。
吳過去的文章雖然並不為我所偏好的,
但我相信,她的文采的功力,絕不可能連寫個小故事都會牽扯瓢竊的問題,
這無關江郎才盡,而是用多少心的問題。
備多力分,外務太多,怎麼可能在本業上有所維持或突破?
在學界,有種不能明說的現象,那就是有部分老師的文章,
是底下研究生的勞作,老闆最後可能是審閱、潤飾、掛名,
這通常不見得會出狀況,但偶爾,內部沒把關,就會出包鬧醜聞。
吳的這本書是自己寫的嗎?其實,我心底有些小小疑問,
並且,和我所知道的上述那種狀況聯想在一起。
但經過了這個事件,最可怕的,並不是那篇文章與別人概念的雷同,
或者,是那四十多個字的極度相似;最可怕的,
是看到一個聰明的女人,似乎不是在解決問題,而是挖一個洞,
並且,最後埋的也許不是別人,是自己。
這個時代,最可悲的現象就是,
人不會在第一時間對自己的有心或無心的失誤道歉,
檢討自己,變成一件很難,很不容易做到的事,
似乎,我們只想拿起武器,對著向我們提出問題的示威,
你再講,我就和你拼了。真是可怕的傾向啊。
我不太相信她,是不是我太武斷了呢?
若她能澄清,我想,我會重新想想我今天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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