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點的太陽,不那麼駭人,
適合背著相機,帶著一顆閒適的心,
享受收假前的時分;
於是,在河濱公園閒晃了一個多小時,
看別人騎腳踏車,溜狗,慢跑,
或者放風箏,然後,我隨意的按著快門。
回家前,
走到大街旁的鐘錶店,
和裡面的師傅說,
我想保養我手上的那隻錶。
這是2002年底,
朋友送的,近五年來,
一直陪著我。
也許,我一直沒有好好善待著它,
雖然,它一路在我身邊。
前次換電池時,
店家和我說,
裡面有些鏽了,防水的護片,有些老化變質,
應該做些維護,那樣才能持久;
我卻又不知不覺拖了三四個月,似乎覺得沒什麼大不了。
今天的我,才下了決定,
決定正視問題,因為,我希望它還能陪著我很久很久。
東西可以挽回,但人的感覺能夠這樣嗎?
能在生鏽之後再回到重前嗎?
答案,顯然,我們都明白。
但,我們不可以丟下那自以為似乎很顯然的事,
去再試一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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