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亦迅有一首歌,我很喜歡:十年。
也許走過感情起伏的人,
回首前塵,如是意境會特別傷感。
今天,想到了「十年」,
但卻沒有那樣淒苦的悵惘,
反倒是心裡清淺的會心一笑。
昨晚,知道她要結婚了。
在線上的這頭,呆了十秒,
心裡頭浮現了她和她男朋友登對的模樣,
上次見到她是什麼時候呢?
好像是去爬大霸尖山時?不,又好像是在延平南路,
和平醫院附近的咖啡座?說真的,忘了,忘了到底是什麼時候,
不會少於一年半吧?!或者說,根本就超過兩年了。
時間走得也許並不特別快,
只是我們很少停下來想想時空環境的總總變化;
然後,突然,一個事件的發生,驚覺什麼都不一樣了。
第一次見到她,是在台南的教師會館,
救國團的自強活動,南橫健行隊。個子小小的她,
短髮,戴著眼鏡,雖然是台北人,
不過,好像並沒有我心裡想像的那種台北人風格。
五天的活動,要走很長很長的路,
應該是出於那種小男生對女生的著迷,
一路一直找她說話。
通常活動結束了,那種萍水相逢就會畫上句點,
想不到半年後,分別參加不同活動的人,
竟然會在同一個地點重逢;
那可能是全國最高的國小:阿里山的香林國小。
那次的偶然,我們開始了並不頻密,斷斷續續的通信。
又是半年,再一次的見面,是參加救國團的曲冰拓荒。
就這樣,高中的日子,不經意的飄走。
網路發達後,手寫的卡片,手寫的信,好像被時代淘汰,
但嘲諷的,似也沒有寫過太多email。
可能是那種情懷早就被歲月消磨。最後一次收到卡片,
最後一次寫卡片給對方,好像是我大學畢業那年。
幾年來大家際遇不同:她從寫程式的程式設計師,
變成了銀行裡的理財專員,這中間還去加拿大唸了大半年的書。
然後,去年還買了自己的窩。
我呢?相對而言,好像實在並不精采,簡直一事無成。
超過十年的認識,好像熟,卻又說不上熟,
十年來,見面的次數,嚴格的算,好像不到十次。
故宮,新光三越的樓頂,中友旁的玫瑰園,寶慶路上遠百的星巴克…
從小女生的青澀,到上班女郎的幹練。然,我似乎覺得,
她其實沒變,或者說,我的心底的她一直是那個樣子,
那個樣子,建構在一種遠遠的距離,沒有額外心思的欣賞。
或許,這十年的感覺,在某種程度上,符合了我心底的一種確信:
適當的距離,淺淡的交流,
完整的獨立,點到為止的牽念,
或許,這樣能夠長久。
救國團早就沒有寒暑的自強活動了吧?
而北一女還有夜間部嗎?
十年,有些長,足以讓生命有很大的變化。
認識是一種緣分,我很慶幸,這緣分保存了最純的部分,
留下的都是好的東西。
後記:
如果台北市選帥哥,我想妳的他,至少前一百名。
雖然只見過他一次,但可以感覺到他的溫柔和好性格,
他,一定會給妳一輩子的幸福和安穩。
紅包不包了喔!我的錢都拿去買了相機。
但是別忘了寄個婚紗的電子檔給老朋友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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