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和理賠科與法務科的同事去台北地院開庭。雖然大學唸的是法律系,但這麼久了,這才是我第二次踏入司法機關的官署。地院進去後感覺些有擁擠,小小的空間,很難和莊嚴正義做同步的連結。但比起北檢還是好上一些,大四那年進到北檢,覺得那是個可怕的地方,氣氛不好,味道不好。雖然司法改革要的是思想制度的進步,但是門面仍然也是必需花些金錢和心力去規畫,讓人覺得容易與願意接近。
路上經過了景福門,凱達格蘭大道,中正紀念堂;還有人在那邊拿著國旗標語而沒有散去。這種小規模的意見表現對社會無害,但可能也起不了什麼特別的作用。執政的上位者會把容忍他們當成民主德政;而在野的頭頭們不見得會給予這些執著的人實質有力的回饋與有建設性的方向。
小市民們有的冷眼旁觀,有的暗自咒罵著不成才的兩方政黨;但地球還是不停的轉,全國總平均的步伐緩慢而林亂,但對手卻往前快速飛馳。這一切是共業,雖然我們不見得喜歡或容忍這個島上和我們意見不同的人,但我們同樣的承受所有的結果。
下午,參加了一個理賠會議。我想我太多嘴了,說了一些不成熟的看法,應該靜靜的聽,而不是想到什麼,就未仔細思量的陳述已見。不過,這種會議,也可以讓我看出,誰是職場裡真正有料和將來會有作為的人。這是個借鏡和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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