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聖節那天,發生了一個小車禍
是對方逆向撞上來的,結果她摔車受輕傷
不過,還好我沒事,只是受點驚嚇
對方是逆向駛來,我從騎樓出來,前輪都還沒出道路一半
也還再看左方是否有來車,根本來不及看右邊
她就撞上來了!
對方是倒向左邊,左手肘擦傷
結果她還在看她的右小腿,並指說她”右該邊”很痛(痛的地方真怪)
我還陪她去補習班借廁所(對方還打電話問說能否請到保險)
還問我有沒有身份證?有啊。(心想難道妳是偷渡客嗎?還是我看起來向外傭---開玩笑的啦)
問:妳有沒有受傷?(這我確定是電話指使)
之後還要我留資料(應該是電話中指使她動作)
原先要留手機給她,還回說:若打給妳,不接我也沒輒。該是留地址電話……
(這中間我有先打電話回公司,同事說:別留任何資料。要不就報警處理)
她還要求一次,還說她受傷(她還能自行行走)
我說:我並沒有錯,是妳逆向(她一開始就知道自己是逆向),為何要我留?
之後她還去第二次廁所(這中途我就報警了)
等對方出來之後,竟改口:要不我們互留資料。(對方一直在通電話)
我說:我已經報警了。對方竟突然變得不和氣說:我們互留資料啊。
我一直強調我沒錯,是妳逆向撞上我,為何我要留資料……
結果對方想離開(可能電話中指使)
我回說:妳不要走啊。我已經報警了,至少我們之間的責任要釐清啊…..
對方起身牽車,而我口頭想留住她(因為我也叫救護車)
(她堅持走)還凶說:我沒時間跟妳耗…….(回頭記住公司車牌就騎走)
當然我也記住對方的車牌,一邊念一邊走向補習班借紙筆
等救護車來時,我還跟他說聲對不起,傷者走了!
他說:沒關係。(然後我簽個名,救護車就走了)----此時,同事也來了
最後還是得出動交通隊(拿出駕照跟對方車牌)
拍了照,我才知道某前輪左方有碎裂
(因為對方是從右方撞來,故,是新傷還舊傷,不知道)
反正警察愛拍哪就隨他拍吧!我也不懂。
(警察說:若對方半年內沒去報案做處理或要求賠償,一切就Game over.---結案。其實警察還說了一些可能發生的情形……..等等)
最後,簽個名,留個資料,就可離開了。
番外篇---
我一直有發現一個(白衣男)人坐在機車上看著警察處理事故(同事也有注意到)
等到一切結束後,他走去跟警察說話(我已經牽車要回公司,沒聽見說啥)
回公司後,想了想
會不會是對方派來的啥米人….之類的
原先出事時,我還滿冷靜的,但到後來卻害怕對方會來陰的
同事說也有可能是保險公司的人來關心一下情況。
阿彌陀佛~~阿門~~南無觀世音菩薩~~
我不想再遇到這種事了,也希望大家都平安。
平安就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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