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玲玉(1910年6月3日-1935年3月8日),原名阮鳳根,祖籍廣東香山,生於上海。中國默片時代(1920—1930年代)最著名女演員之一,也是民國時代充滿傳奇色彩的上海女性。阮玲玉24歲的悲劇性早殞使她成為中國電影的一個標誌
阮玲玉於1935年3月8日婦女節當天半夜兩點鐘在上海新閘路沁園村的住宅服安眠藥自殺,當時同居男友唐季珊發現阮玲玉吃了安眠藥,將她送到一個日本人的醫院,但夜間醫院沒有急診,更沒有醫生。接著又送到一家朋友鄒醫生的私人醫院,但醫院不願收留,隔日上午10時送往大醫院時,相隔6個多小時,最後搶救無效。據唐季珊稱,阮生前留下「人言可畏」、「我很對不起你,令你為我受罪」之語的兩封遺書(後被疑為偽作),發表於1935年4月1日聯華影業公司出版的《聯華畫報》上。
一代影星殞落,年僅25歲。國內外電影界人士和廣大觀眾均表哀痛和惋惜,各方唁電、輓聯不可勝數,遺體在上海萬國殯儀館舉行公祭。3月14日殯葬,有約20萬民眾到場弔唁,送葬隊伍長達3里。其墓地位於上海閘北聯義山莊。
關於阮玲玉自殺的原因,外間眾說紛紜。魯迅曾寫下《論人言可畏》一文指:「她的自殺,和新聞記者有關,也是真的。」一般的說法認為阮玲玉因為陷於前夫張達民和唐季珊的名譽誣陷糾紛案件中,又被新聞界廣泛報道,心力交瘁而自殺,但誰要為阮玲玉自殺負上最大責任則至今莫衷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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