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往生」
罹患癌症後,無論是開刀手術切除、化學治療、放射療法,或是其他免疫療法、癌症疫苗療法等,無論是哪一種,都無法根除癌症。
既然沒有能徹底根除癌症的治療,就沒有治療的意義。
抗癌藥物從某種層面來看,是一種「劇毒」,在消滅掉癌症之前,會先消滅掉生命。
癌症治療是痛苦來源
「要死就死於癌症,因為這樣才有多餘的時間可以跟親友告別,然後再安詳、安穩的離開人世」
「使癌症患者痛苦的不是癌症本身,而是癌症的治療。」
很多人認為罹癌是很苦的事,其實治療癌症才是違反自然、痛苦的事。因為患者到臨死之前,都還在打抗癌劑。
其實,即使是癌末,也可以沒有任何痛苦而死亡。
癌症等於老化,因盤人體每天有5000個細胞癌化,要抵擋癌細胞必需靠免疫力,老人免疫力較差,所以容易罹患癌症
癌末吊點滴也是折磨
癌症末期的患者所進行的治療,並無法根治殺死癌細胞。
面對癌症家屬經常要求醫師幫患者吊點滴補充營養
其實點滴的成份僅有少許葡萄糖,其他多是礦泉水。
吊點滴對於血管比較老化脆弱的患者來說,也是一種折磨。
醫生如何面對向病人宣判死刑,就像政治一樣,對得起良心而已。
醫療的本質是希望減輕病人的痛苦,而非不計一切代價去延長病人死亡的時間。
適切的放手,不但可以減少醫療資源的浪費,對病患來說,更能減輕醫療副作用所帶來的痛苦,保有尊嚴死亡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