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楊詠琴慘遭挖眼割鼻 心理醫師:兇嫌過度迷戀
震驚社會的碩士情殺案,警方至今仍然找不到死者楊詠琴被割下雙眼和鼻子,心理醫師分析,兇嫌應該是特別迷戀女友的眼睛和鼻子,才會痛下毒手,希望把最愛的東西永遠帶在身邊;也有民俗專家認為,兇手會這麼做,通常是怕死者死後上門報仇,但這恐怕是以訛傳訛的說法。
臉蛋俏麗的楊詠琴有一雙動人眼睛和俏挺的鼻子,卻慘遭男友割下,至今警方仍然找不到楊詠琴被取走的器官,兇嫌手段極為殘忍,民俗專家認為,命案中出現類似手法,可能是因為兇手怕被死者報復的心理。
民俗專家張旭初說,「以道家來講是有一個說法,是讓死者她的靈魂不要找到他,不要跟著他,不要跟著他,不要協助警方破案。」
民俗傳說是不是真有其事,沒有人能夠證明,但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昔日照片兩人笑的甜蜜,曾經相愛,最後卻用極端手法結束對方生命,心理醫師分析,兇嫌可能是對女友過度迷戀,一時承受不了分手打擊,選擇玉石俱焚。
心理醫師楊聰財表示,「在兇殺者本身會有心理學的意義,最有可能就是說,過去這部分可能是讓他最迷戀,或是人家稱讚最美麗的部位,他有那種取下來帶著走,一起共赴黃泉,當成紀念的心理意義。」
醫師用犯罪心理角度分析,兇嫌似乎希望把最喜歡的東西永遠帶在身邊,才會狠心割下死者器官。相差18歲的戀情,因為男方過不了分手關卡,終究以悲劇收場。
~End~((From MSN 社會新聞
彼此的相愛
昔日眷眷戀情
造成今日傷殘
心理醫師楊聰財說:男方會採取如此激烈手段,是因為愛慕女方的眼睛與鼻子,
但是,愛她為什麼還要傷害她?如此的激烈愛情,錯誤錯誤錯誤,現代年輕人總認為這才叫” 愛 ”,但是愛有很多方法,為什麼偏偏要採取這種激烈方式? ” 如果傷害是你給的愛,那我寧可把愛放在心裡,永遠不要說 ” 至少後來的傷害不會構成!但誰在談戀愛又何曾想過他的愛是怎樣的愛,會流淚?會受傷?甚至是死亡...
那樣的心態,如此張狂!你有想過你給的是什麼樣的愛了嗎?如果是佔有,是強權,那放手了吧!因為你沒資格談到” 愛 ”!
[[我寫真爛ˊˋ
大大大敗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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