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本來就知道
還是會覺得,原來 … 嗯 …
其實那是偽裝
那是一種,偽裝。
假裝出來的東西 …
只是一種不想被對方看到真相的假象,
也許是拒絕?不想進一步?或是更深層的厭惡?
個性,並不會為了一個不相干的人而變
我以為這是戀人的權利。
原來~~ 友誼也是可以的 …
雖然說,這個我早知道。
合則來、不合則去
萬物定理!?
也許不是完全適用在萬物 …
應該還是有某樣東西不適合吧!?
也許,在某些業務、工作上
就不適用了。
那就需要靠偽裝來定義了
把偽裝定義在兩樣不對盤卻比須彼此遷制在一起的東西上
說了那麼多,懂的人就懂
不懂的人 … 多看幾次、多活幾歲會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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