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宗與公案
禪宗的開山祖師達摩所言:『不立文字,教外別傳,直指人心,見性成佛。』禪是無法用言語文字說清的,因此瞬間的領悟就是『參』。由於沒有經文,代代禪師們將生活中點滴的體驗與發想記錄下來,稱之為『公案』。
公案的解說可謂『自由心證』,覺得它是什麼它就是什麼,今天是A明天可能是B,沒有關係,只要有感覺就好。
在此不作學術上的研究,只重於生活上的領悟;知道有人這樣理解生命,這樣對待生命。因此,我將禪定義為生活,自由自在卻有奧妙的規範。開啟我們的智慧,讓心境更開擴,生命更有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