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
原來,忘記就是這麼一回事,像患上老人痴呆症。零碎的片段仍留着,都是美好的片段,但已經不能拼湊成一個完整的妳。
知道嗎﹖我竟然因為開始忘記妳而流淚。匪夷所思吧﹖有人以為忘記就是放下,可以重新開始,放下的回憶是舊衣服,丟掉也不會痛,不會不捨。可是,我不夠豁達,在乎回憶,忘掉美好過的片段,不好受。
沒有思念的日子很孤獨,人生重要的一部份消失了,體內的芯沒有先兆地軟掉了,對所有事的視角不同了,顏色變得莫名其妙地灰暗了。重新開始,也不簡單。
過去式的愛情,現在式的生活, 討厭的適應過程。
當然,我沒有抱怨,也很樂意走進另一個階段。始終妳早已領先我了,我也不能永遠原地踏步。因此,要給妳最後一封信了,是這四年空白的總結。
坦白說,我可沒有想過自己會有這四年的空白,四年啊,很沉重,是不可思議的痛苦。於是我只好用文字發洩,婉轉地寫自己的心事。如果不是妳,我不會重新開始寫作,不會重新愛上文字,也不會有現在的自己。漸漸地,我開始感激妳,不是因為妳給我那些美好的片段,而是妳讓我成長,也讓我找到我喜歡的自己。
也許我真的是成長了,我開始感激每一個我愛過的人。大概愛情本來就應該這樣,不應有恨,即使過去了也應該心存感激,只是我不明白而已。我會繼續學習的。
在上一封信說過,fttf是我原地踏步的圈子。不過,妳已經不再是我文字裡的主角,我的文字也終於能夠擺脫妳的影子。這個我拼命地繞過的圈,終於要打開缺口,就在這一封信,也是這裡的第100篇文章。
其實,除了fttf,我還做了很多傻事。以前我們說過要一起到美國旅行,我帶妳遊 New York City,然後妳帶我到大峽谷、LA。結果,承諾不能兌現,於是我獨個兒走到大峽谷,尋找妳的足跡。妳在大峽谷給我拍過一段錄影,我就憑記憶試着找妳拍攝的位置,錄下一段給妳的說話。我一個人實踐了屬於兩個人的諾言。
我真的在某個地方,傻傻地等妳的出現,直至我確認妳不會出現為止。等待,曾經成為過我人生最重要的任務,因為妳曾經是我生命裡最重要的人。
經過1460日,我終於可以將「不須紀念」這四個字說出口,雖然沒有如釋重負的感覺,但對我來說是一個重要的成就。第一次讀妳那句「一週年了,不需紀念」時,那種震撼難以忘懷,大概我永遠不會忘記那崩潰的感覺,因為當我在讀那句話時,正在暗暗想妳。那一刻,我相信自己永遠也不能夠說出這句話。雖然我沒有新的開始,也許我會繼續孤獨地卡在一個尷尬的位置,不過我總算是向前行了。我也會好好記住這一天。
這三封信,是漫長的三部曲,是橫誇四年的一種悲哀。完成了這三部曲以後,在fttf的文字都不會再關於妳了,不過對妳的祝福,永遠也是一樣,永遠也會一樣。
感激,祝幸福。
我
* * * * *
Sunday, 17 January 2010
妳:
2009年1月我給了妳第一封信,2010年了,我還是要寫第二封信。
直至現在我仍然是知道的,妳早已經將我忘掉。不過,這一年裡,我做了很多很多的改變,至少我不只在fttf 寫文章來悼念只屬於我一個人的愛情,我確實地告訴過妳,我仍然在想妳。的確,那其實是我給自己一個最大的騙局,因為我明知道沒有希望的了,但我仍是努力地說服自己,我仍然有一絲希望。要有一絲希望,我才會行動,這就是我。
我活了二十六年了,在這二十六年裡,我害怕失敗,我討厭被拒絕,於是我努力地計算成功的概率,不打沒信心的仗。人生總有第一次,我因為妳突破了這個關口,我打了一仗完全沒有把握的仗,然後失敗收場。當然,我沒有後悔,一點也沒有。
失敗總是接二連三的。365日前,我說過「希望在分手後的第1095天,我也會跟自己說:『三週年了,不須紀念』」。這仗也敗了,我也真的敗了。
這365日裡,我在fttf 寫了很多關於自己的事。這些文字見證了我的失敗。
朋友都看出了我談戀愛了。
「很久沒有見你這樣開懷地笑了,她對你很重要吧﹖」好朋友說。
「嗯。」我笑了。
兩年半後,我放棄了那個對我很重要的女人。原因,不明。
「祝你早日康復!」分手後兩年,我收到了我最需要的一個祝福。
「嗯。」我笑了,苦澀地。
-《三個片段》
人生就是這樣,錯過了就是錯過了,就算想回頭,也回不了頭。
-《同時愛上了…》
我是愛妳的,真的是愛妳的,因此我已經不可以在待在妳身邊了。在這五個月裡,妳的陌生就似是每時每刻都在提醒我妳已經不再愛我了,我真的受不了,我再受不了這種折磨。
放過我,好嗎﹖明天開始,我會在遠方繼續愛妳。再見了。
-《分手後的情人》
分手最痛的,也許不是被狠狠拋棄,而是被在分手的一刻,才發覺對方原來比想像中更好,更值得愛。
-《分手的語言》
也許我仍然愛他呢。知道嗎﹖愛久了,就會忘記了什麼是愛。
-《分手的語言》
過去式的愛情,現在式的生活,討厭的適應過程。
-《第一天》
不知道我會寫信寫到哪個時候,也不想將這變成習慣。妳不在了,我的世界也要有所轉變。繼續愛妳與新生活,大概沒有矛盾吧﹖很希望妳可以祝福我,在妳的世界裡。我愛妳,真的。
-《情信》
最近跟朋友飯聚,他們問我為什麼還沒有女朋友,我竟然老土地說因為要事業為重。有趣的是,我自己在回答後也笑了出來。事業,從來都不比愛情重要。其實我只是說不出口那原因-我還很記掛着妳。兩年了,二十四個月,一百零四個星期,七百三十日,原來對很多人來說已經是很長的時間,據說很多人失戀後都可以在三個月就放下,為什麼我不可以﹖
-《最後的較量》
也許愛情本質就是很簡單的,但人總是不願意相信簡單直接的東西,反而要追求複雜的東西,結果在追求的過程中採用迂迴無聊的方法,結果迂迴得連自己都迷失掉,只能讓價值觀在迷宮中不斷遊走,找不到出口。
-《最後的較量》
其實在fttf寫的,全都是我自己。
最近看了彭秀慧的舞台劇《月球下的人》,有一幕很打動我-她拼命地在繞圈跑,時間無情地溜走,她仍然是拼命地在繞圈跑步,一圈又一圈的。她的腳步聲、喘氣聲都在深深地打動我,因為我也是在原地踏步,這1095日裡,我也是在拼命地繞圈、原地踏步。
我,仍然原地踏步。這個fttf,就是我在拼命繞的圈子。
愛情是很奇怪的東西,說不定我會突然放下妳,這是不可測的事。最近我腦裡浮起了一幕我們重遇的情景。我們在因巨風斷絕連繫的晚上,互相思念,第二天的早上我們重遇,我們從對方的眼神裡明白對方的重要性。過去式的愛情,總會轉化成現在式的痛。過去愈是重要,那痛愈是深刻。更痛的是,那些刻骨的回憶,對方已經在1095日後完全忘掉。
不知道365日後的心情會是怎樣,分手後1460天的世界對我來說有點太恐怖,不敢想像。我不敢奢望我可以那一天對自己說「不須紀念」,到現在我真再沒有這種把握。不過,我仍衷心的希望妳跟他永遠幸福,這祝福還是跟365日前一樣。對妳的祝福,永遠也會是一樣的。
我
* * * * *
Saturday, 31 January 2009
妳:
我知道,妳已經不思念我了,在分手後的第730日。在這730日裡,我自以為自己很堅強,於是拼命的工作,希望利用事業上得來的成功感來填塞感情的空白,也希望透過忙碌與忙碌來按捺對妳的一切思念……730日了,我不得不承認,我失敗了,似傻瓜。
妳知道嗎﹖妳教了我很多很多事情,包括什麼是幸福、什麼是愛,但遺憾地,愚笨的我要在失去妳後才明白這些事情。分手後的730日,我的記憶卻就像是停頓在730日前似的-我不斷重覆重溫只屬於我們的回憶,包括我們如何相遇、相愛、相分……
我們的回憶太多了,多得我不懂得怎去逃避。我明明是一個記憶力不好的人,為什麼我總忘不了那些美好的過去﹖我現在還在懷緬我們在Magic Kingdom的那一頓晚餐,我們搶著跟Pooh’s Family 拍照;我現在還偶爾記起我在New York時是如何掛念妳的;我現在還清楚地記得我們在北京的那一個星期、東京的那五天…….我不得不想妳,因為妳在我的思海裡,沒離開過。
我,總在原地踏步。
730日前的今天,我還想起我們的第一天約會。妳錯過了那班巴士,於是我們相遇,然後回Animal Kingdom玩。妳說過,這就是緣份吧﹖如果不是錯過了那班車……那麼,我們分開也是因為緣份嗎﹖妳錯過了那班巴士,我錯過了妳……
我錯過了妳,但我真的再沒有勇氣再面對妳。730日了,妳寫給我信一直在我的床邊,但我仍然沒有勇氣重讀它們。我很害怕,我害怕那種後悔的感覺,我害怕那種自責的感覺,我害怕那種思念妳的感覺,我害怕妳那溫暖的文字,我害怕我害怕我害怕……妳知道嗎﹖我很後悔沒有給妳寫過一封信,就是妳曾經明示暗示過想要收到我的信,我還是吝嗇我的文字,直至分手後的第730日,我才寫下這一封信,只是妳已經不再期待,也不會讀到這一封信。
我以為自己很堅強,誰知原來最軟弱、最易倒下的,原來是我。730日了,在365日前,妳說過:「一週年了,不需紀念」。我知道的,兩週年了,也不需紀念吧﹖因為,大概妳已經忘掉我,而那些回憶,就只屬於我一個。
希望在分手後的第1095天,我也會跟自己說:「三週年了,不需紀念。」但在這天,就讓我好好的想妳吧。
祝妳跟他永遠幸福。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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