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等待喬小恩換鞋的時候,突然感覺有人在摸我的指甲,我低頭看發現是她在摸,她有點含糊不清地說:「這個太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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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小時候,我是個很愛咬指甲的人,十根手指頭都是肉包住指甲、短短禿禿的,別人看到都會覺得很痛,因為指甲短到都只剩粉紅色的部分;小時候是無聊亂咬,國、高中的時候是緊張焦慮會咬。高中、大學之後,我才慢慢能夠讓指甲留出包過指頭的長度。
在我比較大了點、能夠自制的時候,外婆看到我的咬指甲,都會提醒我這樣不好看,有時候坐在一起,外婆會拿起我的手,一片一片地摸我的指甲,說:「好可憐喔,你們被咬得光禿禿的。」然後秀給我看她的指甲,要我能夠留長包住指頭。另外,有一次好像是高中還是大學的暑徦,和表妹在一起躺在床上的時候,她抓起我的手看那一根一根參差不齊的指甲,先是擔心然後嚴厲地說:「這樣不會痛嗎?妳不要咬啦!答應我開學也要都像這根一樣長。」我努力撐了幾個月,然後就破工了。
短指甲真的生活也不容易,小時候想開玩具的塑膠包膜套,別人用指甲就可戳破,我可是要扯呀、拉呀地才能勉強弄出個小破洞;想要撿掉在地板或桌上的錢幣也是個艱鉅的任務,有次去便利商店買東西,結果找的兩個十塊錢就這麼掉了,我在原地花了可能有一、兩分鐘在撿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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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喬小恩身體不舒服,午餐吃到一半找我說話,她話還沒讓我聽清楚,就發現我的指甲太長,伸出小手要摸我的小拇指,我趕快把手握起來,對她說:「妳先說妳要說的事情。」但是喬小恩執意想要提想我,我就只好先自首:「好啦,謝謝妳,我會記得剪指甲。那妳先說妳要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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