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之所以會這麼容易就接受阿美,不外乎是因為花痴的本性(真悲哀…)
。其實遠在阿美打到我之前,我就已經注意到球場上有這麼一個「東方九號」,多
年以後的現在再想起這件事情,我只覺得當初之所以喜歡他,「迷戀」這兩個字佔
了很大的成分,因為身旁有這樣一個又高、長得也不錯、身材也健美的男友,少年
時的虛榮心的確得到很大的滿足,想想我的確是個膚淺的人。
阿美是典型的水瓶男,喜歡自由自在,喜歡不受拘束,可以若無其事的說出肉
麻的話,最大的特點就是:不黏人!(我真恨這個特點)他可以一個月不來一通電
話,我覺得我們在成為男女朋友之後跟還是普通朋友的時候關係完全一樣,因為都
是我打電話給他,不一樣的只是走路會牽手、偶爾接接吻(其實是很常,我不懂為
什麼見面就非得接吻,有時候真是不太喜歡)而已。不過阿美是個不懂得拒絕的人
,所以常看見他跟多女生都聊得很高興,多認識點朋友當然是好事,但是當這些女
人都想把我給擠下「東方九號的女朋友」這個位置的時候,事情可就不那麼好玩了
,阿美當初為什麼會喜歡我這件事情連我自己都想知道原因,我覺得我的地位像是
他的寵物,如果乖乖的活在他的懷裡就一定能過的幸福,問題是我沒辦法只活在他
的懷裡就覺得滿足,我渴望更寬闊的世界,而我們之間產生裂痕看來只是時間早晚
的差別而已。
而且高三生的日子被考試、練球和比賽給擠的滿滿的,很難得抽出一點時間來
做自己的事情。約會?更是奢侈,每天回家如果還有力氣拿起電話撥號就不錯了,
在那段時間裡,常因為成績不理想而沮喪的我因為他異常辛勤的電話鼓勵而振作,
那一陣子,他的確是具備了好男人的架勢。我們也曾經有過快樂的日子,每年暑假
時的沙灘排球賽,在陽光下踩著海浪、追逐青春(雖然看起來挺美的,可是曬一天
回家之後就知道什麼叫「後悔」!叉叉的曬傷真是痛死人了),或者是省吃儉用換
來一場電影,或是常因為吃東西而來不及看的淡水夕陽(到現在我還記得那東西叫
「阿給」,我可是一點都不覺得好吃)。他並不是個講起話來可以滔滔不絕的人,但是被他擁著的哪種感覺,是很真實
的能感受到在那一刻他對我的的確確是珍惜的、是認真的,但同時他也可以是那種
忘記跟妳有約的男朋友,真的是會忘的徹徹底底,只要朋友灌他幾杯酒,什麼都可
以忘記,我常為了這種事情被丟在路邊癡癡的等,最後好不容易找到他,他根本就
把妳的事情忘的乾乾淨淨,還要狡辯說他有去,只是我已經走了。這種話聽多了真
的是會厭煩的,不知道當初為什麼我有那樣子的好脾氣可以容忍他這樣的行為。
講到好脾氣,思緒就飄到許久不見的光灝身上去,光灝是個不論我如何刁難耍
賴,他都不會對我生氣的好人(還是應該說他是個呆子哩?),在遇見阿美之後,
我有整整一個月沒見到他,只用e-mail往來,一天一封,他倒也寫不膩,他始終不
知道,在電腦那端的我的心已經產生這麼大的漣漪了(依大小來說應該是漩渦吧)。
阿美是顆很大的石頭,這顆石頭,直直的砸進我心裡,讓光灝的臉變得模糊不
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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