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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1 14:54:40| 人氣2,93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斗六市行啟紀念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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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斗六市太平老街經過雲林溪往公園方向走去,在舊議會旁有一棟紅磚二樓格局,外表洗石子,十分華麗但有點老舊的建築物,這棟建築物叫做「斗六市行啟紀念館」。
日據時代台灣總督府的文獻記載,斗六行啟記念館興建始於日治時期大正15(西元1926),並落成於昭和2(西元1927),為紀念日本皇太子裕仁(後即位成為「昭和天皇」)於大正12(西元1923)416427,親自到台灣「行啟」(日本皇太子出巡視察,日文稱為「行啟」)的事蹟,由當時斗六仕紳吳克明發起與地方鄉親捐款、官方共同集資興建而成,當時地方仕紳與民眾針對斗六的集會、學習、宴會、表演等公共聚會空間的缺乏與需求,藉機以紀念日本皇太子裕仁親臨台灣的恩澤而籌建的「記念公館」(「斗六行啟記念館」於日治時期正名為「⋯⋯記念公館」);現週邊尚有國有財產局、移民署、消防隊、救國團及國民黨縣黨部等機關仍在運作。

大正年代正好是日本大量接受西洋建築觀念的時代,因此當時的建物結構融入許多的「哥德式」及「巴洛克式」風格,與當年普遍的日治公署建築相仿似; 「斗六行啟記念館」創建時建築平面呈現「一」字型,建築地坪面積131.08,由中央洋館及兩翼挑高日本間等空間組成,是個典型交誼廳性質的空間格局;建築造型相當樸實,僅以白、紅色油漆搭配洗石子牆面,加上荷蘭式砌磚,採直立大面積的窗戶,通風與採光極佳;磚砌的窗台有防雨水侵入的設計,建築元素簡單卻形制精美;中央主樓為鬼瓦屋頂形式,外牆有「日」字意象裝飾的磚貼;屋後仍保留軍公教福利品中心時期所搭蓋的採光罩做為通廊,使全館動線便捷。

大正12年,當時大正天皇因病,由攝政的皇太子裕仁代替大正天皇於當年416「行啟」台灣,甚至還遠赴澎湖視察,並於427返日,結束為期短暫12天的緊湊行程;斗六郡於日治時期即是雲嘉地區重要的政經及文教中心,只是當年皇太子裕仁巡視台灣行程並未真正下車走訪斗六,只是列車途經並在斗六車站時停下加水及煤後直接駛往台南;皇太子裕仁離台後,各地紛紛以「行啟」之名立碑及設立記念館等,並訂416為「行啟記念日」,皇太子裕仁成為日本統治台灣五十年來唯一到過台灣的「準天皇」,並被認為是日本治理台灣期間最輝煌的盛事。

「斗六行啟記念館」的最早功能是提供給居民聚會的公會堂,民國35(西元1946)台灣光復後,產權移至斗六鎮公所,先後租借給美援地下水公司、雲林縣政府工商課、工業策進會、監理所(公路局嘉義監理站斗六分站)、國有財產局等公務機關當為辦公處所,當上述公務機關陸續遷出後,民國64(西元1975)也曾借為軍公教福利中心的賣場長達22年,所以現在一般雲林縣民眾的留存印象,就是這裡正是以前的軍公教福利品中心。

直到民國88(西元1999)台灣「九二一大地震」發生,因為建築體有安全疑慮而停止使用;民國91(西元2002)727,「斗六行啟記念館」以其歷史與藝術的價值,經「雲林縣古蹟歷史建築審議委員會」審定正式登錄為雲林縣歷史建築,雲林縣政府依據文建會「九二一地震災區歷史建築補助獎勵辦法」獲得專款經費補助,開始動工進行修復,於民國95(西元2006)完成修繕;「斗六行啟記念館」屬於「機十二用地」之一,民國9510月,雲林縣長蘇治芬,親自領軍以「機十二用地」為計畫基底-「農業首都「籽」種子公園 AONDERFUL SEED-GARDEN」,參與營建署競爭型的計劃徵選並獲得第四名,並取得中央政府4,000萬的經費補助。

 
「斗六行啟記念館」於民國95年底時建物本體修復完成後,因為所有權單位斗六市公所未有具體活化措施,故被行政院列管為閒置公共設施,多年來,雲林縣政府一直積極爭取所有權單位斗六市公所的同意並代為管理維護,民國997月終於獲其許可,隨即開始自籌再利用工程款及委外經營管理經費,進行活化該館計畫,希望能將「斗六行啟記念館」打造成為一處真正屬於雲林縣常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空間場域。 
 
〈資料參考曾永賓facebook〉

台長: 陳南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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