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算特別的人物,但是我周遭的朋友都稱得上是風雲人物,唯一認為自己特別的地方,大概是性向吧!
我喜歡女生。
曾經喜歡過男生,雖然暗戀了幾年,但是不了了之,也開始篤定自己打從心裡喜歡女生,這個轉變很自然,沒有任何原因。
台南這個城市,讓我愛上了兩個女孩,這算是始料未及。
我記得她的名字,楊芳仁。
同班兩年,也讓我愛她兩年,也傷心兩年。
她不喜歡我,畢竟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同性戀,而她就是不能的其中一人。
明明告訴我,還能當朋友,但是卻慢慢的遠離,甚至是逃離。這是我無法接受的事實,難道我的告白失敗,同時也告訴我,做朋友的資格也被剝奪了。
這讓我傷透了心。
我必須承認,這段日子讓我像是處在冬天裡的寒冷,沒有熱度。
經過一段時間的沉澱,跟楊芳仁的距離愈來愈遠……
另一個女孩,她叫林美均,走入我的生活。
她算是班上的風雲人物,原本跟她是普通朋友,輾轉間她知道我上一個感情失敗,近而慢慢的走進。
她是個很風趣又活潑的女孩,孩子氣的一面讓人覺得可愛,也發現我開始有一點點喜歡這個女孩。
我一向不界定自己屬於T還是P,而她絕對是屬於T。
大剌剌的個性、天真的孩子氣、力挺朋友的義氣、有些江湖味的氣息,因為她的個性很容易跟每個人打成一片,所以大家都喜歡她。
我喜歡她的臉,在我眼裡她是好看的。
我喜歡她的個性,至少讓我覺得是開心的。
我喜歡她的直率,讓我覺得她很真實,沒有心機的。
短短的一年多,我們之間存在著試探的心態,誰都不去承認自己心裡藏有好感,直到快畢業的前夕,她問我要不要在一起;之後我們就在一起兩年。
第一年的日子,我們算是甜蜜,跟熱戀上的男女沒什麼兩樣,但是好景不常。
第二年我們卻因為個性上的不合,造成多次的口角,但是我未曾想過分手,因為我很愛她,愛到甚至沒了自己,願求我們能一直在一起。
經歷太多大大小小的爭吵,她跟我提出分手,她受不了跟我在一起,她覺得我不是她想要的,不管我怎麼求她──
記得她說;我吸引她的地方是我的憂鬱氣質,但是最後卻因為這個特質而分開,是不是很可笑?
我們之間的愛情,在她自我的性格之下,結束了。
唯一不變的是;我們還是朋友,而我的心存著期待。
我們之間的感情沒有間斷的過了七年,讓我們習慣了彼此,雖然沒有愛情這一層的關係,但是我們的行為舉止超過朋友,這讓我不解,但是我也懶得解讀,至少我們之間目前沒有誰能介入。
我的身體狀態不算很好,剛入學身體出了問題,當時撥了一通電話給她,她二話不說的載我回家,此舉讓我感動不已,而我也因此休學在家靜養。
我想我真的很愛她,因為她──我漸漸變了,在別人眼裡。
因為認識了她,有人開始覺得我的改變,不管是好的、壞的,這都是聽別人說,而我不覺得什麼,我只想安安穩穩的生活,快快樂樂的跟她相處,不願她生氣或是難過。
說我鬼遮眼也好、捨不得她也行、太愛她也可以、說我貪圖、或是放爛、犯賤也罷!我只知道跟她在一起,有時真的很開心,這是我想要的,只要開心的感覺就夠了。
單方面的認為,總是累人,雖然我心存情愫,但是她總是斥喝的叫我滾開,在我主動想親吻她的時候。雖然我想挽回她的心,但是卻心有餘而力不足,要怎麼喚回一顆不屬於自己的心?
當我想遠離;她卻不讓我離開,只因為分手後還能繼續做朋友?
我知道她的強勢,所以某方面我害怕她,所以離不開她。
久而久之;我習慣了她,不管她的行為多麼的不合理,我全盤接受了,時間一久,真的不覺得我們的相處模式有什麼不對……
對於她的佔有慾跟掌控,已經習以為常,也是一種麻痺。我們之間的一切,沒有妨礙到任何人,有何不可?
我始終都是這樣覺得,所以某方面來說,我很自私。
我從不知我有多自私,卻在發生了許多許多之後……
有關妳我她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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