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某日的新聞
未來民眾想要騎踏車上路,規定是越來越多,
警政署擬定了十多項交通規則,全都是針對鐵馬族而來,
像是腳踏車騎士在經過馬路的時候,必須兩段式左轉,
經過斑馬線必須下車以推行的方式前進,
沒有車燈反光裝備的腳踏車,晚上也不能騎。
闖紅燈、逆向行駛,像這樣騎在馬路上,讓人不禁替他們捏了一把冷汗,
警政署於是擬定了十多項腳踏車的交通規則,最快在10月底就會出爐。
未來打算要讓腳踏車騎士必須像騎機車一樣,得兩段式左轉,
另外,騎士穿越斑馬線道路,也得下車推行腳踏車,否則就得被罰。
不過,可不只這兩項規範,警政署還提出了隱形車道的概念,
限定自行車在行經慢車道的時候,得距離停車格或是邊線一公尺內的距離行駛,
但不會特別畫出車道,也就是說這一公尺到底有多寬,恐怕就得讓腳踏車騎士自己來衡量。
就因為距離實在太難界定,
所以警政署也打算開放部分人行道,供腳踏車來行駛。
除了這些行車的新規定,在腳踏車的車身上也將會有明文規定像是腳踏車沒有裝置前後燈,
車輪兩側或腳踏板沒有黃色反光標誌,在夜晚也都不能上路。
一旦腳踏車駕駛違反這些規定,未來可能會收到300到600的罰單,
雖然騎腳踏車的規定越來越多,不過卻都是為了行車安全,鐵馬族最好還是乖乖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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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轉載至某天某篇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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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愚昧,已非一言兩語足可道盡
官員的貪婪、人心的腐敗
不都是爲了那不著邊際的權利與欲望?
說穿了全為身外之物
生不帶來,死不帶去
自頭至尾便是孓然一身
又何必為了滿足自個兒的私慾
貪圖人民的血汗錢?
或許人就是那麼貪得無厭吧
或許剛開始的小小獲得,滿足了小小心思
一旦瞧見了所謂的『不公』
相較之下便衍生了許多妒嫉
開始怨天尤人
汲汲營營於但求一世無謂的富有中
掠奪不屬於自個兒的「身外之物」
卻因而竊喜,卻無從滿足
未曾想過,墜入這貪得無饜的漩渦後
又可曾真正獲得所謂的快樂?
罷
既使早已明瞭
無力改變
不求影響他人
只求當生命即將消逝之時
能無愧於己
就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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