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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好友在週末逛阪急時,聊到「出櫃」這件事。他說「我最近開始想正視這件事,讓我的朋友、家人都知道,其實同志是活在他們生活圈,也想開一個部落格讓他們知道我的生活…也替這圈子做些什麼…」
不約而同我最近也想到件事,與其分手的時候大哭卻又不敢讓家人知道(但我猜已經被看穿了…),不如正視這件事。談起戀愛也不需遮遮掩掩,失戀也不用一個人躲起來偷哭。只是「出櫃」這件事,就如同到底該先「安內」還是「攘外」?如果已經有一個穩定長久的男友會不會比較好說服他們?所以我以為該先有個安定再去說服家人。
某前任男友說,他爸開出誰先結婚就先給500萬的條件,生孫子就再加碼。好險他還有一個哥哥,而他也趁家庭會議後和哥哥出櫃了,他哥則說其實早發現了蛛絲馬跡。
沒出櫃的時候多少會想說胡搞瞎搞也不會怎樣,反正神不知鬼不覺又不能上台面。但出櫃後會不會比較好?之前有認識幾位出櫃的同志談起戀愛也格外認真嚴謹。
我想還是回到一開始想的模式,例如我始終一個帳號的臉書,裡面有親戚也有圈內好友、前男友,就是在高牆下一個小小的洞,我不怕他們知道也希望他們能慢慢接受。這樣才不會一出櫃反差太大還來不及準備吧?!
前幾天吃飯的時候,我和家人聊起大學同學七年的戀情不知道是否要結婚。話鋒一轉他就反問我「那你有沒有女朋友?」天阿~背濕…「沒…沒…有…」我的下巴都快掉了。倒是我媽比較安靜地什麼都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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