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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位好友最近認識一個新歡,雖然還沒在一起但他已經很享受…
只是頭一個禮拜,但對方已經送他一台NB還有波特包!價值總共三萬,還不包括吃海鮮大餐以及看電影!新歡知道他最近想出國還說「那我的里程數可以給你~」還會低聲下氣的說「那我可以牽你的手嗎?」我跟好友說「想必你會跟他講『牽手?可以阿~先拿一百萬~』」以及那位新歡最近要離開台北,還打算請好友去看家讓他住…
我直說覺得這樣不好,又不是在一起。但好友不覺得這有錯,「是他自己願意這樣做的!」好友說。後來在場另位朋友還舉了幾個例子,例如他聽過有人分手後對想復合的前男友開出20萬的條件,也有人不喜歡對方但也跟著出國旅行海削30萬回來…
或許他講的也是對的,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容不下旁人置喙,但難道「大家都這樣所以我也可以這樣?」那大家都去死怎不一起死一死?但想必我這樣做又會有人說我是酸葡萄。那我就什麼都不說好了,畢竟這是一種圈內風氣,而且是真的很普通的一件事。還是有很多人相信花錢可以買到愛情。而這位好友也不是省油燈,金主、炮友、車伕可是三位分開呢!
就如某位我的前男友很愛計較電話費,但卻拿卡給他另個前男友刷…我還能說什麼?我什麼都缺但我並不想因此從男人身上海削。那不是我。
另位好友則勸我說,該跟這些人多學學交際手法,才能不勞而獲讓對方願意掏錢,也覺得我一定是不夠會ㄋㄞ或嘴不夠甜(沒有公主病的缺點就是無法削)。如果哪天我成功海削一大票一定會通知大家~但不要勒索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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