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次看到一片紀錄片講「歧視」,是一堂北歐某間小學的幾節上課內容。老師將班上的學生分成兩組,以高矮來分,會先跟小朋友說這是個課程或遊戲。接著老師在幾天內都會做出不公平的待遇或偏見,老師說「因為科學家有研究高的人比較聰明」之類的,所以他們可以享受到些權利。隔天在換另外一組享受特權。
而小朋友隨著天數漸增,就有越多不滿的情緒出現,最後老師再說其實這只是堂告訴大家「歧視」是什麼的課程,希望大家也可以公平對待班上的同學。例如胖子或某幾位個性被大家排斥,而後受訪的時候小學生說有感受到同學對他們態度變好。而很多小朋友說因為這堂課(雖然不久),體會到被歧視是怎樣的滋味所以不會歧視別人。
其實在我知道「同理心」不是每個人都有後,就覺得這門課是個很好的訓練方法。但我要說的是關於同志。或許是年輕一輩的關係,社會風氣開放,大家對於同志包容變廣,但也漸漸的忘了其實是「爭取」來的。例如不少圈內人反對扯上政治或愛滋,但遭受不平等不就是要爭取嗎?風氣開放所以大家無法深刻體認到不平等?無法想像哪天警察抄Funky或Jump因為警察抄私趴?
我總覺得美國有了「Milk」後,起碼知道有這段奮鬥的過程和歷史,所以他們始終有同志運動。就連各大企業也不敢得罪同志,更或是針對同志行銷。而我們呢?很明顯會熱心關切同志運動的人是少數,還不時會有人潑冷水。例如「這麼招搖幹嘛?不能低調點嗎?」「不要破壞名聲好嗎?」「又不是每個人都跟你們一樣娘!」…等。或許是沒經過爭權、打鬧,所以我們對於自己的相關權利只有漠視而且還要排擠同類、歧視同類。最常看到的字眼莫過於「拒C/拒娘」。
每個同性戀都有工作權嗎?那就不會有進入職場變man以適應社會、找到工作的例子,也不會有人為了工作而假結婚、誤了另個人。再說有個朋友是警消,但他無法在職場上出櫃,而另外個同事是個外貌異性戀的Top,就不會被人懷疑或很安全。這些都是「歧視」,「因為你不%&※※,所以我對你◎※#*。」每個同性戀都知道歧視的滋味嗎?不一定,因為有的人外在條件好,只要很順應異性戀的男性假設外貌和行為、舉指,大致上不會被歧視,頂多看見新聞有娘炮學生被打死。
於是當「謝某」拿「馬某」有沒有出櫃?有沒有外遇?更說某人是零號而不承認,人民選出來若知道了會感可恥…等,再補槍說不是歧視同性戀。當「沒出櫃」和「不道德」「不誠實」連在一起為的是政治目地的時候,這樣算不算歧視?還是除非出櫃才能當總統?還是活在楚門秀才知道誠不誠實?我們是在選教宗還是總統?又萬一大眾知道總統是GAY都會覺得可恥?(我倒覺得可以搶到世界各報頭條,多省錢的行銷!)
Milk有段在遊行終點的呼喊說請大家回去告訴身邊的親友自己是同志,讓他們覺得我們不是異類。但台灣沒有。
那不出櫃就等於不誠實?那假設他出櫃了不就又會說以前都是謊言?這座島嶼有經過Milk那種過程嗎?台北市/首都連一個gay議員也沒有!其他的保障也付之闕如,又怎敢出櫃?為什麼要出櫃?我想我們一直是社會不想正視的黑盒子,沒人想理你,也沒人想處理,遠遠的站在那就好…
我們沒有努力過,因為時間都已經走去,所以不知道得來不易的可貴。台灣多少像是美國的一州,多少有被美國影響,那就更不可不知Milk…我想歧視一直都存在,只是有沒有遇到的差別。難道要等到遺產不能給你的同性另一半的時候,才會知道同志人權非常重要?難道另一半要手術同意書才發現你不能簽,後悔也來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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