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見面的星期三,你在我房間,我們兩個打鬧到面紅耳赤。但我們也僅止於此…什麼都沒有發生。有個在你房間的週六,被你同學的女友看到我,她離開後還打電話問你說我是誰!?我想說不要給你添麻煩好了還是少出現吧,但你很man得說管他的!呼~~開心!這算是另種名份嗎?
某次我們一起去游泳,我有看到你的游泳圈!哈!一直笑說那是「大麥克」,你說我嘴巴超賤!但回到你家後趁你出門時幫你洗了泳褲,直到我回家你才發現這件事…你說一個月要去吃一次大餐,於是我就帶你去吃品田牧場。還偷拍了幾張你的照片,開心!
你有帶我去台大晃晃,讓我知道姊妹花雞排在哪裡。經過對面的某家豬排飯你說要一起來吃,但沒有了。你帶我去我第一次去的二手書店,說真的我還沒去過呢!我們還在中華路上吃了某家很有名的水餃,其實我很不愛吃水餃但我也妥協了。
你問說我不喝飲料店嗎?我說喝阿!只是沒有機會買而已。你就在買吃的時候順便帶我走去清心,但你沒有買,因為你會胃痛。這…這算是為了我嗎?我們去逛了BR4但沒買到你想要的襯衫,去對面買銅鑼燒時你買了一盒又兩個。後來路上你拿出一個原味銅鑼燒說「給你!」驚!你不是要給你同學吃的喔?「誰像你那麼小氣阿!你看我對你多好!」你說。
幾次我想戳破那曖昧的關係,但想說我都答應你了,還是算了。印象最深的是你說「我們相處的時間包括電話加起來還沒超過24小時吧?」那…到底又該怎麼做才會知道值不值得?愛情到底該不該問值不值得?
最後,以為那個最後的週末,你會跟我去淡水,因為古蹟免費參觀日,但你似乎忘了這件事。晚上的見面就是我們最後一次…快一個月的時間和不止一次的約會就這麼劃下…句點。原來,什麼都不代表什麼。
「如果你愛著我 而我也愛著你
結果還是有段跨不過的距離 只是離開還依然美麗
如果說我愛著你 而你卻比較愛自己
我想那就不是我的問題 那不過是現代人的愛情」
蔡健雅 如果你愛我
ps.這是補上的,只是想做個記錄。
結局的文章是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fishinlove/3/1294982966/20070915112225/
以及下面三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