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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30 00:41:42| 人氣463|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閃電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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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台中的唬鳳隊新血阿德,竟然跟我說他要同居了!約也簽了,徹徹底底的火象星座個性!兩個人認識兩個月,上過幾次床我不清楚,他說「對方不是我期待的型,不壯又像流氓」而且他們是「真的一間」的同居不是分租的那種,「那萬一之後分手怎辦阿?!」我真的很擔心,他說「不會那麼容易分手啦!如果真的這樣就我搬出去住了。」



看樣子我好像真的老了。雖然以前也會很幻想同居的生活,但我覺得起碼也該交往個半年吧?兩個月真的可以確定一切嗎?雖然之前有調查女人可以在第一眼的一分鐘內分析出這個人適不適合,我也覺得第一眼就可以「感覺」出兩個人的頻率,但是兩個月就可同居了嗎?



是我真的老了沒有那麼衝動、也容易不信任別人,還是我也沒有遇到一個誠懇的對象?我看我是要找個時間下去台中一趟,好好見證一下這個令小妹可以奮不顧身的一個人,但他是流氓我可能要超客氣...




阿德加油!要幸福喔!












我也要同居啦!嗚~~~~~

台長: F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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湜怀
之前還說單身沒什麽不好,
還有什麽很享受現在的生活,
最後還不是希望有個伴!
唉,人還是會害怕孤單!
我也一様啊,響往同居生活!
2006-10-30 10:03:19
版主回應

嘴炮一下
2006-10-30 12:16:55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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