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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是我第一次離開你家,所寫下來的最後一幕。
二OO五年,十月十八號,清晨四點。
我狼狽的回到你家。
我坐在地上,拿著小剪刀,輕輕的剪著破皮的傷口。
淺眠的你,被我吵醒了。
你問我:『妳去哪?怎麼了?』
「我遇到了變態,他亂摸我,我罵他,他就出手打了我。」我說。
而你只是淡淡的問我:『有沒有記車牌?知不知道什麼顏色的機車?』
我說:「我不知道,當下這麼暗,根本看不清楚。
而且我機車壞掉了,發不動,鏡子也斷了。」
你叫我整理整理趕快睡覺。
突然我的心冷了一半,有點難過,有點失落。
你理智的問話沒有錯,但我傷口痛,你卻忘了關心我,
你是這麼的不心疼嗎?我想問,但這句話仍是成了os。
其實我很慶幸,遇到了變態,
因為這樣,今天的你,變的很溫柔。
你開始輕輕揉著我受傷的額頭,
我抓住了你的手,而我的心跳的很快。
同床卻一連三四天,沒有擁抱,沒有親吻。
你空出一隻手,環繞我的頸間,抱著我,
我感受著,你那熟悉卻又陌生的不像話的溫度。
不管你是憐惜我,還是可憐我,我用盡所有的力氣,
只願能牢牢的記住,也許會是最後一次,被你擁在懷裡的感覺。
下午五點。
你回來換了車子,然後出門,
我想這是我離開的最好時候。
因為開車出門的你,不會很早回來,
住在你家的日子裡,了解了你的行程與生活習慣。
收拾了行李,寫了給你的最後一本筆記本,
照往常的習慣,儲存在桌面,【1018 for 草。】
我拔下了手上的戒指,輕輕的放在鍵盤上,這是你的戒指,
無奈,還是‥不爭氣的哭了。
從新市到台南,
心空蕩蕩的,彷彿沒有了呼吸,沒有了話語,
其實,我真的不想走…。
在中華北路檳榔攤,聽著同事放的【離開我。】
這是陶晶瑩的歌,害我又貢獻了不少眼淚。
我看著休息室,想起了你以前總會在裡面抱抱我,和我鬥嘴,
於是我轉移視線,卻又看見我的櫃子上,你的簽名,
我索性往前看,一大片玻璃櫥窗,看的到車來車往,
還是想起了你,我總會坐在這裡,傻傻的看著外面,
期待看見你的車,開往我這來。
我永遠忘不掉,
你凝視著我,那認真的眼神,牽著我的手,親吻我手背,和我說聲掰。
我永遠忘不掉,
你坐在床沿,摟著我,對我說:「我愛妳。」
我哭紅了雙眼,看著電話簿上你的號碼,【親愛的】這是你改的。
刪除了你的號碼,是不是也能刪掉屬於我們那短暫又甜蜜的時光。
晚上十一點,我在四草大橋。
曾經,我在這吻你,撒嬌著要你抱,
曾經,你在這吻我,體貼的抱下我。
午夜十二點半,我的電話響了。
「喂?你是誰?」
我不知道是你打的,因為我不記號碼的,
好在我沒有把你的號碼記在腦海裡,
這樣一來,即使我想念你,也沒有辦法打給你。
『妳不知道我是誰?』你說。
我還沒回過神,你就掛上電話了,
我看著已接來電,0933-***-***,
雖然沒有將你的號碼背起來,但我仍是有印象。
我按下了撥出鍵,你掛了我電話,然後打過來。
『知道我是誰了嗎?』你說。
「嗯,知道…。我沒有記號碼的習慣,所以…」
話還沒說完,你就接著說:『刪掉就刪掉,還說什麼沒記。』
『妳在哪?』你問。
「四草大橋。」我說。
『在那幹嘛?』你問。
「一邊看海一邊吃飯呀。」我用盡力氣的逼自己要笑著說。
『吃飯勒,妳到底在那做什麼?』你問。
「不能吃嗎?那我以後都不吃了。」
『妳正經一點好不好!』你有點不悅的說。
「我很正經呀,你聽喔,」我把手機推往海的方向說:
「有沒有聽到海浪的聲音?」我好想哭,於是開始裝瘋賣傻。
你不說話了,而我接著說:「看能不能夠,看著看著,然後跳下去……」
聽到這裡,你掛上了電話。
我看著手機,又看向大海,我有多難過,你能明白嗎…?
而你,沒有再打過來。
二OO五年,十月十九號,下午六點半,
我來到了中華北路檳榔攤,我的同事告訴我,
她剛才有打給你,問你我在哪裡。
你說你也不知道,本來昨晚要去四草找我,但後來卻一直打不通,
我很質疑,你真的有再打嗎?
同事告訴我,她問你,「到底想不想要她回到你身邊?」
你沉默不語,然後說:『等她從台中回來我再問她。』
我根本沒有去台中,那只是我不知道該怎麼和你家人說,
才會告訴你家人,我要去台中找我母親。
而你,是真的會問我嗎?
還是,只是敷衍罷了。
其實我,就像你身邊來來去去的女人,在你心中,沒有什麼不同,
相信你很快就會把我忘掉。
而我,過著糜爛的生活,回憶‥卻怎麼也抹不去。
二OO五年,十月二十號,凌晨一點。
我在中華路遊戲阜,寫下了這篇文章。
我是個不愛哭的女孩,但寫這篇文章的時候,
幾度忍不住的抱著同事哭了出來,
折騰了三個小時,才完成了它。
2005/10/20 Thursday am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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