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因為工作的關係,到了天母看完一個案子,以及另一個臨時附加的;接近中午,在運動完之後,逛來逛去,肚子已經餓了,但是完全沒有想要張口進食的慾望。
把車停在士東路上面,原來打算吃的一家韓國館子,今天剛好沒開,老闆聽說是道地的韓國人,所以大多隨性而開,做點心情愉快的生意。
後來想到一家在士東市場裡面,用站著吃的握壽司,但是已經快要一點了,攤子的電燈沒開,原以為已經休息。走近一看,應是老闆懶得開,而攤前已經有三位熟客在那邊閒聊吃飯。
我過去跟老闆娘說600元,她拿了碗筷碟子,我自己到了醬油。老闆就按照他的心情,捏了些壽司給我吃。後來旁邊來了兩個像是上班族的女人,長得不是我會願意多看一眼的女人,除了我有注意到一個穿著裙子,另一個我已經忘記到底美醜高矮,反正也不重要。
席間,那位好像是很內行的女人,跟他的同伴說,這個鰻魚很好吃喔,並且向老闆說「我要吃那個鰻魚」。我望了那隻被稱作「鰻魚」的「穴子」,不禁想笑。其實,我也不懂,我只分得出來鯛魚、鮭魚、鯖魚、比目魚、花枝這幾種比較好辨認的,其他像是很多稀有魚種,我只負責出嘴巴跟出錢,交給老闆全權負責。
說穿了,我只是想要喝他的雜菜湯,那是一個大鍋子裡面,放了生魚片切下來不要的雜料,還有一顆隨意切的大白菜,像是火鍋湯這樣;清淡,這才是我想要的感覺。甫去,我就裝了一碗湯,在老闆上壽司之前,我已經餓到喝兩碗湯。
非常清淡。我已經很久不想吃肉類的東西了,可能是最近得了懶病,懶到說話或是張口進食都懶了,可我還是會肚子餓,這我想真是不協調啊。也或許是這肉,無法引起我的食慾,也或許這附近的餐廳,沒有一間可以讓我願意進去花錢。錢並不是問題,因為在我的意識中,不過就是一頓午餐,也吃過一個人一萬多的晚餐,所以並不會認為錢是個問題;問題在於這頓飯,值不值得我花這些錢。
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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