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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3 01:30:35| 人氣369| 回應7 | 上一篇 | 下一篇

請大家小心這個回憶偷兒→ㄚ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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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她盜用的第一篇文章,翻攝自她的新聞台。這篇複製文的網址是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qwe123321/3/1280393512/20070228113502/#centerFlag

好不容易有時間上來關心一下新聞台,沒想到就發生了令我哭笑不得的事情。

真的要感謝「訪客列表」這個功能,看完這個事件,大家以後可要勤勞一點一一檢視你的訪客,說不定你也會不小心發現真的很「意外的訪客」。

首先,我會去造訪【ㄚ玲玲】的新聞台,時再是因為我有一個高中死黨也叫阿玲,我還以為她竟然找到我的新聞台了,所以第一個打擊就是『誤認朋友』。

但接著我想,認識個新朋友也不錯,沒想到這個剛開台不久的新聞台,竟然大剌剌地在首頁連PO三篇我的文章,也是我再首頁的三篇文章,而且,更誇張的是,連標題都沒改,所以才會輕易地被我認了出來。

這個意外的巧合、和對方「無心」的疏忽,真的讓我有點想笑。

但是這個想笑的心情,馬上就被難過和震怒給淹沒了。

因為,我還說服自己,她應該只是轉貼吧。

沒想到,文章內容不但原封不動地貼上她自己的新聞台,連她的網友都被她感動,感動地回應她說:「真是令人動容的文章,是你自己的故事嗎?」之類的話,她竟然還理所當然地回應:「恩。」

這時候,我真的忍不住留言給她了。

希望沒有傷害她。

但是,已經對我造成傷害。

我的文章,並不珍貴,文筆也沒好到可以讓人家盜用的地步。
但,那是我的人生、是我真切發生過的回憶。
也是我當時最真實的心情寫照。

男主角變成別人的,那就算了。
但、我真的,很不能忍受自己的人生和心情,變成別人的。
感覺真的很‧不‧好。

選擇公開,其實我也很猶豫,畢竟也許她真的只是無心的。
但是,既然我深刻地體會了那種被偷的難過,那麼我就有義務讓其他台長們避免類似的事情發生。

就這樣,我不想多說了。
唉~~~
※最讓我傻眼的,是她不小心也把我的名字複製上去,竟然還不知道。真是...無言...

台長: 細路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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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都綠了
別氣別氣,回憶又偷不走。這種事司空見慣了,如果已經告知對方了,就算了吧。
2007-03-23 18:34:12
亞貓
真的很扯!!
也很天!!
看了真是搖頭啊!
2007-03-29 10:29:22
貴媽
太可惡了吧!
根本就是小偷的行為,這已經是侵犯智慧財產權了。
2007-03-29 13:44:29
老實說,我已經不生氣了。因為對方似乎不清楚自己做了什麼,既然不是非常惡意的,就算了。反正我已經宣告了屬於自己的權益,剩下的,好像就沒那麼重要了唄。
2007-03-29 19:40:04
Kelly
以前我做網拍時的照片被盜用,我利用yahoo messenger直接向對方詢問,並請她註明出處,要借圖很歡迎,因為這對我而言是一種鼓勵,表示我所辛苦做出來的成品有人能夠認同,但沒想到作賊的喊抓賊,叫我不要吵她、鬧她,還被對方痛罵一頓!唉~不過也請你別把這件事情放在心上,無論是照片也好還是文章也罷,自己的功力有多少,久了大家都看得出來,更何況真正原作作者的那份用功與心思,是&quot複製&quot不來的!被盜用~別怕!因為我們有能力寫更好的文章,因為我們有能力更上一層樓,做得更好!
2007-04-02 23:13:27
非非
Kelly:根據我這段時間的觀察,我遇到的對手,應該不是用正常邏輯可以規勸的,所以。
我放棄啦。謝謝妳的安慰,我相信照片被盜用,更心痛...,我也有經驗。唉。
2007-04-05 21:08:13
“ㄚ玲玲“
非非:你 好 ㄚ 我 是ㄚ 玲 玲 你 不 要 在 生 氣 了 嗎 ? ? 我 愛 你 們 唷 !!^^你要來我ㄉ報台!!
2007-04-06 08:54:28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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