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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6 20:58:14| 人氣24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醫學智識:眼藥勿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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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部毛病有輕有重,眼痕、眼紅,甚至出現眼瘡仔,均有自愈傾向,但若持續多日或伴有其他嚴重病徵,如眼矇、懼光或疼痛,便需要馬上找醫生治理。就算細小如眼瘡,一旦惡化,膿包破皮而出,更會造成疤痕,影響儀容。

治療眼疾可分外塗眼膏、眼水及內服藥物,較輕的眼疾用眼膏和眼水已足夠,但放進眼睛的藥膏和藥水一定要清潔,如受到污染,便容易引來嚴重併發症,所以眼膏和眼水必須註明有效日期,逾期勿用!又當眼膏或眼水的封條被拆除後,安全使用的時間不應超過四個星期,以防污染,因此家中有一支小藥膏看門口,不一定是好事呢!此外,除了醫生,一般人是不能準確地診斷眼疾,故家中有小藥膏也不一定能治好家人的眼疾,逾期及污染的眼膏更會對患者的健康有害,必須注意,幸勿亂用。

台長: 有緣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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