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3-06-26 11:33:38| 人氣380|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詛咒不算恐嚇 放雞頭、冥紙不起訴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新北地檢署續查認為,刑法《恐嚇罪》必須要有直接、間接支配掌握「致生危害於安全」結果才算構成犯罪。但放雞頭、冥紙只能算是有關個人禍福吉凶的詛咒,未來能否在冥冥中產生影響,顯非人力直接間接所能支配掌握。

法界人士解釋,最典型的「詛咒不算恐嚇」範例,就是指述他人「不得好死」。由於「不得好死」的結果,並非說話者所能支配掌握產生,只能算是詛咒。但若是「要某人不得好死」,則算是恐嚇。

我要咀咒所有全天下的小三,一輩子苦命,急迫纏身...有部份人我看到了,另外的呢~比照辦理,這才是小三應有的下場

恣意妄為的人類,要為行為付出代價~

台長: witty
人氣(380) | 回應(2)| 推薦 (0)| 收藏 (0)
全站分類: 不分類 | 個人分類: 無所事事 |
此分類下一篇:藉口
此分類上一篇:閒雜人等

貝比媽
太棒了~~~
我幫你加持..............
2013-06-26 12:16:05
版主回應
我的公道早已討回~我的公理早已顯現
只不過別人讓我流淚我便讓他淌血
2013-06-27 14:15:41
amanda
說的好
2013-06-27 13:14:18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