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1-11-24 16:02:07| 人氣23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女頻遭家暴 婆婆訓「夫是天」…法院判離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現代女子休夫,再以夫為天,被休的夫會愈來愈多

*有智覺的女人,不會再是生孩子的機器了

*離個婚也是累的半死,還到高院~堅持到底,看誰難過

*打不還手駡不還口???難~

女頻遭家暴 婆婆訓「夫是天」…法院判離

嘉義市蕭姓女子常被酒後的丈夫施暴、辱罵,婆婆卻說「男人是天,女人是地,要默默接受」,她無法忍受任由丈夫打罵的觀念,訴請離婚,台南高分院判離,並將兒子監護權判給蕭女

蕭姓女子指控,與陳姓男子結婚五年,丈夫僅兩年有工作,且抽菸、喝酒、嚼檳榔、簽賭樣樣來,還積欠卡債;酒後更經常打她、罵髒話。

蕭女說,每次她被丈夫打,婆婆不僅不罵兒子還不准她哭,說哭會帶衰婆家;婆婆並要她跪在全家人面前向丈夫求饒,告訴她「男人是天、女人是地,先生生氣時,如果打妳、罵妳,你要默默接受,等男人氣消了,當作沒事就好!

蕭女表示,為了考證照,她到高雄市補習,在高雄、嘉義兩地跑,婆婆不但不體諒,還趕她出門,斷絕她與孩子的關係,甚至打她,叫村民到她娘家叫囂辱罵。

陳姓男子否認妻子指控,表示沒有酗酒、好吃懶做,也未打罵妻子;指妻子從事酒品促銷工作,每天上夜班,三更半夜才回家,還拿出妻子和三名男子擁抱照片。

蕭女稱照片是聚會時拍攝,照片中的男子有同事、店家老闆的友人和大學教授,只是好玩才拍照;夫妻已經分居一年,感情蕩然無存。一審判准離婚,陳姓男子不服提上訴。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根據法院核發的保護令,及蕭女提供的錄音帶,認定陳姓男子辱罵妻子及陳母打媳婦是事實,構成難以維持婚姻重大事由,且夫妻感情難以回復,判准離婚。對陳姓男子爭取兒子監護權,法官以他動輒罵髒話,不利孩子人格成長,把監護權判給蕭女。

台長: witty
人氣(231)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全站分類: 不分類 | 個人分類: 時事新聞 |
此分類下一篇:家像回收場 竹科夫休老師妻
此分類上一篇:李雲光外遇案 妻原諒撤告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