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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4 15:25:29| 人氣559| 回應6 | 上一篇 | 下一篇

民事-扶養費求償被上訴10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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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的小佐喵今天因上個星期六的校慶運動會補假了一天,才得以陪我出庭,有她陪著,我是穩定多了,她是被上訴的當事人之一,也是強而有力的證人之一...我發現今日的庭我己經跳脫了當事人的角色,好像是一個看戲人的心情及心態,煩也沒有,(可能還來不及反應要回去補的東西好大一堆...那時可能就會相當的煩了,重複的問題,重複的事證~啊~不要想比較不會煩)

一早打完工即驅車北上,由於林口路段施工,塞了好一會,10:15的庭,我們10:18才入庭,連報到都來不及,接電話的人要我們直接趕快入庭,因為這個庭有提早了,法官只願多等五分鐘

法官看來很火大,但她看我的眼神卻不銳利,她要我們雙方就和解問題及協議事項達成共識...這樣就不用有這個第二審了!!!!!

對方又把一審那些手段拿出來用一遍,整個扶養費卻全力放在攻擊我個人債信問題,說成這不是給孩子的扶養費,我不給孩子吃穿,要用這些錢去揮惑...所以就可成了他不用支付不願支付的理由...又是說的一堆,事證一樣沒有(連一件也拿不出)

法官詢問上訴人(末日狼人),子女一個人一個月的基本開銷為多少?上訴人的委任律師(鬼律師)搶答:一個孩子一個月僅需7-8千的生活費就相當足夠開銷所有...結果...當然被駡...法官說:大律師你也幫幫忙,說出這個一個沒有水準的數字...然後要她閉嘴

法官詢問上訴人(末日狼人),平時是否有支付家中開支。末日狼人回:以前有出去出遊,開銷都是由他支付

小佐喵很明確回答:沒有,都是叫我去向媽媽要

*註:現在身份,被上訴人:活力媽媽、小佐喵、陽光少年...以下問話,陷阱不少

法官詢問被上訴人(活力媽媽):既己簽立協議書就是沒有爭議,依協議書支付,至於協議書簽立之前,被上訴人是否一筆勾銷

被上訴人(活力媽媽):當然不願意,對方至今一毛不付,全由我個人支付兩個孩子所有開銷,我代墊的部份就應歸還我

全部爭點,在於何時截點(之前)稱:返還不當得利,(之後)稱:請求扶養費支付。返還不當得利的相關證物,計算基礎通通要我再來一遍,而且要一筆一筆算清,算到對方沒有爭議,就是意圖要我打退堂鼓...但又看到我的堅持,要算就來好好算清

回法官在一審的證物都己相當明確,要指出這些爭點在卷宗的哪裏...法官連看也不想看,還要我去委任個律師,下午留下來閱卷,還要我全部再印一次...回法官:我實在沒有本事委任律師也因資格不符無法申請法律扶助,律師的委任費再怎樣也要留給孩子吃飯,我現在是必須趕回去上班的,早上我也是一打完工勿忙趕過來

法官有向上訴的鬼律說,你一直讓和解及協議破局,這樣太浪費她的時間

下次出庭:100/12/08 11:00(不知是否今日太趕,法官將下次庭期延後半個小時),但我忘了跟法官說在第一庭或最後一庭,這樣就要請一整天的假~唉,假很不夠用

*好法官壞法官,判我全勝的都是好法官,我也不做預想,凡事做最壞打算,最萬全準備,法官的助理又追出來,偷偷塞給女兒一個免費的法律諮詢網址(不知是哪位寫的,衷心感謝)

 

台長: wi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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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有什麼權利要你在高院請律師,有閒錢,都得先給孩子用啊,所幸他後來箭頭指向鬼律,

其實,有空遞個函,給書記官,盡量排出第一或最後庭期也可吧!
2011-11-14 15:51:17
版主回應
嗯,反正每一個法官都這麼說...我繼續裝天真讓他當我白痴也無所謂,又不是有委任律師官司就一定贏
2011-11-14 16:22:26
月光
雖然自認很有理, 也準備好很多證據
但是一上法庭,在有限時間,面對無賴亂辯一通
我也只能照witty如是想
好法官壞法官,判我全勝的都是好法官
加油!正義會來到的!
2011-11-15 09:56:58
版主回應
不用被無賴牽著走,法官要我閱卷我都拒絕,沒有必要為對方的胡亂指控一通把訴訟主體模糊掉...他們說他們的,我們做我們的,法官要你同意調你的通聯,你可以很明確的不同意,對方有事證請對方去另案提告,不是無憑無據,你要跟著配合,"心虛"又怎樣(對方如用此激將法),回他個今天是我告你不是你告我,因涉及個人隱私且與本案告訴主體(訴之聲明)不符,我不認為是以示公平而要我同意調出通聯記錄(今天是他與別的女人交往違反夫妻忠誠義務,不能告他通姦,而要我也提示我沒有通姦的證明),這個部份我得回去與律師或詢問法務相關人士再做回答
2011-11-15 11:20:04
月光
昨天已收到通常保護令(等待期間竟長達6個月)對漫長訴訟之路更加有信心,狼人調我通聯紀錄後證實我密集連絡人全是兩個小孩,反觀狼人卻全是外女,由此對照更證實狼人確實未善盡父親與家庭之責任,狼人亂出手反打到自己。謝謝witty鼓勵,我一直在此吸收力量與勇氣,面對不願付小孩扶養費的爛人,訴訟之路是不得不的選擇,一定要堅持走下去,大家加油。
2011-12-01 10:07:08
版主回應
我們是逼不得己必須藉由訴訟來保障維護自身權益
要下這個決定對你也是不容易的,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人生不就是"堅持"
堅持要過幸福的日子
2011-12-01 10:28:37
(悄悄話)
2011-12-04 18:31:35
witty
TO:悄悄話
你有MSN或SKYPE嗎?
12/5調解庭太趕了,現在才在求協助,這様會急中出錯...律師也只能與你談條件,而無權質問你...你又不是罪犯,也沒有犯刑事案,這是民事,只有條件與賠償問題
可以不接受調解的,既為調解庭,少說為妙,就回:事出太突然,要回去好好想想,或直接表明你不想離婚,所有你想離了,想要孩子的話都別說出口,讓對方去急,別讓對方探出你的底,不然會變成對方威脅你的籌碼,原則上調解上的條件不能為法庭參考,但對方有律師,會打你不懂讓你害怕而妥協...你要記住,離婚是對方在急不是你在急,對你無所謂,一切少說為主,都說你不是聽很懂,也要回去請教律師或再補狀,回頭再商量,你要開始加強做很多功課,姐妹雖會輪流協助你,但你自己也要加油
2011-12-04 21:44:42
(悄悄話)
2011-12-04 22:31:31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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