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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夫偷吃破門捉姦 妻被判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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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堵爛,這是警察與檢察官的聯手陷害大老婆~我遇過

疑夫偷吃破門捉姦 妻被判拘役

更新日期:2011/09/11 14:38

(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11日電)林姓女子懷疑丈夫外遇,找徵信社及警方到丈夫住處捉姦,卻一時心急不顧員警勸阻,強行破門而入。板橋地院日前審理,依侵入住宅罪,判林女等人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

板橋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34歲的林女與丈夫感情不睦,丈夫去年搬出住處,借住李姓男子家,林女盼丈夫回心轉意,去年9月某日晚間到丈夫住處守候,卻意外目睹丈夫帶1名女子回家。

林女情急之下聯絡徵信業者並報警處理,2名員警到場後,認為現場情況尚未能發動緊急搜索,要求林女先別輕舉妄動,但心急如焚的林女卻不顧員警攔阻,夥同7人強行破門而入。

判決書指出,丈夫與女子當時穿睡衣躺在地上,丈夫見狀氣急敗壞大罵「你們憑什麼進來」,一旁的徵信社業者則撿拾地上的保險套、衛生紙提供員警蒐證,被林女吵醒的李男,則認為林女舉動干擾到居住安寧,憤而提告。

法院審理時,林女與徵信業者矢口否認犯行,徵信業者並怪罪員警「捉姦經驗不足」,因不知所措才遲未發動搜索。

員警則稱進房前,未有任何跡證顯示房內有通姦行為,擔心林女太衝動,還提醒直接進入屋內會涉及侵入住居刑責,另進房後發現兩人衣著都完整,難判斷當時是否真有通姦行為。

法官認定林女及徵信業者無權取代公權力逕行執行搜索,認為林女夥同7人無故侵入李男住宅,已妨害到居住安寧;另審酌林女及徵信業者無前科,依侵入住宅罪,判兩人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1000911

台長: wi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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