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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5 15:11:49| 人氣237|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難得偷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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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出完庭,該寫的狀紙也寫完了,還沒寫的那篇太難寫,找不到要的法條的大法官解釋令及判例原文,真是笨死了,司法院的網站裏還沒搜尋到-簽立和解書等同宥恕,不能提刑事告訴,只能提告民事...條文未提不得提告及保留法律追訴權的條文也不被採納...

老闆有新的營業據點開幕,早出晚歸,碰不到面,老闆娘出國鎮守國外子公司,財務主管又不回應的休長假去了...

一向不愛去想這二十年怎麼過來的,因為今早下雨,早上入店的客人作息整個延後,這之間的空檔剛好有人好奇問起,也順著想了起來

婚姻第一年,女兒出生,狼人因電玩.賭博.酗酒,讓我覺得狼人個性已變,無法共同生活

後來因狼人的姐管我家的事管太多,處處百般挑剔生話,加上狼人酗酒車禍不斷,憤而攜子女離家

好不容易,從負債到有積蓄,孩子拉拔大了,狼人姐又來好事加找我麻煩-這實在令我相當相當的厭煩,狼人好不容易工作平穩,收入滿意,才剛買了房子,因婆家的壓力,忘了自己的堅持,累了,又開始酗酒,一喝了酒腦子就會壞了,失去本份,失去尊嚴,失去一切,而狼人犯了我的禁忌,這次已無法回頭

這些事因官司中,還不能忘,如果官司結束,沒有人再問,就會隨過往一起抬去埋了

再等的久一些,狼人要辦後事,那時看子女吧,如果他們夠大,會獨立處理,不然僅剩協助子女為狼人辦理後事一事而已 

台長: wi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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嫻嫻
最糟的部份,已經過去了,
未來只有更好,
希望witty的未來,光芒刺眼的哩!
2010-12-15 16:46:52
版主回應
謝謝祝福
這不是我人生最糟的事,我人生最糟的事是失去了最愛的家人
當我還把狼人當家人時也很傷心,但是決定和他徹底切割時是輕鬆無比的...我離婚的時候要為自己放鞭炮慶祝,這是一個重生
狼人只是一個過客,他失去了子女,我也不想去當這期間的橋樑...孩子都那麼大了,隨孩子了,反正孩子不會與我聊起狼人有關的話題...我家孩子是最早要我結束婚姻的
2010-12-15 17:11:16
彩虹豚
Witty加油...
2010-12-15 17:36:55
版主回應
嗯,你也是
我不是能輕易屈服於強勢之下的,也不是索求無度的人
這些官司是狼人自找的
目標依然沒變:1.孩子 2.房子...其他的都算是多的
2010-12-15 20:04:14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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