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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3 08:58:33| 人氣341| 回應8 | 上一篇 | 下一篇

這種特別的日子不用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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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姦紀念日...離婚記念日...今天是我民事遞狀的日子...結婚日忘了;...忘了很多,新的也很多...每日都是很值得的日子

沒有什麼特別的,就剛好事情走到現在這個階段,時機到了,文件備齊了,看了一下日期,喝!有嚇,剛好中午在看塔羅牌,抽到了一張:回顧過往

去年的今日,是女兒人生第一次大考,趁著我人會在考場,狼人與女鬼恃無彈忌的約會開房間,約過中午以後,在南寮碰面,女鬼上了你的車,一路沿著沿海公路開至清水,女鬼叫了一句:你是要開到哪兒去.即折返,今日你的話特多,話題除了如何設計讓我至絕境,如何讓你的家人能夠與你聯手逼我至絕境,還要如何讓我一無所有,一整路除了讓我不好過的話題以外,無其他話題可聊,親耳聽著,如果孩子不願跟你,要丟給我自己養,你一毛錢不付,然後老了回來告他們遺棄...何其殘忍,14:30你開車到了女鬼公司旁的御和園汽車旅館(公義路)至17:00出來,載女鬼至南寮取車,18:00我載著考完試的孩子回來,剛好你的車也在門口停了

隔日,友人即載我至女鬼家,在附近轉了一圈,稍微看了一下,”女鬼”介入及破壞的是你和你孩子的”親情”

此時,我早己沒什麼可傷心絕望及絕情的事了,反倒是女兒-堅持”提告”,堅持”告到底”

狼人堅持”爛到底”;女鬼堅持”狼人離家”(女鬼對狼人說:我不管,你早就選擇了我,你己承諾我了,她要什麼你就給她什麼,你就是要回去和她說)(是喔!所以我是原告:大老婆,被告:阿呆鬼)

既然大家都這麼的”堅持”,那我也想來看看堅持下去的後果到底是什麼?

自己看了”求償扶養費”的訴狀,才知我原來可以這麼有錢的啊,才短短兩三年狼人就必須還我一百多萬,這筆錢要他拿出來簡直比要他的命還難過,既然我心裏早有準備會有一張大面額的債權憑證,那就也學學討債技巧

我失去了一個家人:末日狼人(己成爛人)

我得到了:兩個孩子;第一隻鬼的賠償金**萬

我還沒拿到的:二分之一狼人持有的房子(算債務,是設定給銀行的);第二隻鬼的賠償金;離婚精神補償費;孩子的扶養費

想著這些還沒拿到的還真多,真的甘脆點,一次付清,那我簡直樂死了,帶著孩子遊山玩水吃喝玩樂;我從沒想過,也不知受到損害可以由法律來保障的權利及求償可以有這麼多,多虧女鬼說的:她(是指我大老婆)現在什麼都沒有了,當然只會想要錢,當然能拿多少就拿多少;但女鬼沒有想到這是我的權益,我只拿屬於我的可以拿的該拿的,笑~多虧這句話,讓我想了,不管我拿不拿,別人都是這麼的揣測你的心,不拿白不拿,拿來路上灑錢或做公益,都很樂的,非常樂非常爽,不削用這種”意外”之財啦!

其實我最想做的(要不是我己在長智慧了,不衝動,不犯法),我要把女鬼和狼人車震的A片光碟,鬼叫聲(很大聲,怎麼會跨張到這種程度),開房間,約會等,拷貝它個一大堆,用這些賠償費,領光碟隨附現金,讓更多人”更樂”

去年此時你送我們一個難忘(一份大禮);今年此時我們回送你一份訴狀(一個官司);有來有往永不相欠;雖古云有曰:吃虧就是佔便宜。但我不想佔人便宜,選擇不吃虧,損害我權益的賠償拿來

我也想應證那句:如果你跟這隻鬼亂來,你會下場淒慘...相當淒慘

 

不知是誰的女鬼

我是她口中的狐狸精   可是我一點都不在乎   我挽著毅明的手   大方的在街上散步
你問我  為啥要搶人家的老公   我只能說 該是我的跑都跑不掉   如果他是他老婆的男人
那為什麼他在午夜夢迴低喊著我的名字
如果他是人家的老公   為什麼只要我一個扭頭   他就急送上一束紅豔豔的玫瑰來陪罪
如果他真的愛她   為什麼不想回家  就是想帶我去洗溫泉 看夜景
妳輸了   我贏得徹底

 
福氣大老婆witty  
我是名正言順的大老婆,當你被判刑,罪名:通姦,這時你再來說你不在乎,再挽著我老公去當街遊行
你不用活在自己的假象中,我只是可笑你不知是第幾號的另一個笨女人,而我仍屹立不搖,懶得理你
喊著你的名字有這麼重要?
因為他是我的老公,我什麼都不用做,孩子.房子.車子,都是我的,鑽戒也是我的,而你的價值只是一束花,就能夠賠上你的青春
如果他真的愛你,為何只願帶你去洗溫看夜景,其他的承諾都不給
其實你也有不安,當下一號出現時,你的價值全沒了,不用把自己講的這麼好...妳輸了,輸的很撤底

*註:女鬼常把自己比喻成狐狸精(呸呸吥),實在太抬愛自己了,狐狸是很有靈性的動物,能成精的都是美女一個,大家看看是有幾個長的像話?不要臉-有(厚顏無恥),不知恥-有,這些大老婆比不上啦,所以她們適合當女鬼(無臉,不需要臉)

*至於這種男人只有-死路一條,我的重心不在女鬼身上,不過她惹到我了,一起算,算她倒楣遇到爛的男人(末日狼人說的:算她倒楣,誰叫她要自己喜歡我)

台長: wi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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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nda
當初去找我家女鬼,被她誠懇的樣子說:她跟狼人只是朋友,我還不好意思的跟她道歉說:對不起,我以為你是狐狸精,結果她居然說.她不想當動物,原來.....她是鬼!!!!
2010-05-24 09:16:27
版主回應
她們是鬼不成精,你纖纖的格子文章沒有認真看
你不知鬼話連篇嗎,如不盡早防範,下一步她會直接逼退你,會與狼人聯手,製造很多莫須有的事在你身上,現在的女鬼都很強勢,你沒看MOMO購物台的主持人嗎?
反正不管證據是否有效,多收集一些好保護自己,我家狼人的死黨還至公司直接問我:是不是我外面有男人,是不是我早做了對不起他朋友的事
2010-05-24 09:34:22
Amanda
那時我還沒跟大老婆俱樂部連上線,完全都靠自己,天真的以為自己應付的來....真是太錯特錯~
被人推入火坑還跟人家謝謝
2010-05-24 15:17:33
版主回應
被人賣掉還替人數鈔票
沒關係啦,我們就坐穩大老婆的位置,以後是她要看你臉色,你不用委曲啦,你不動如山,看她如何扶正,就算她以孩子威脅也不用怕她,看誰怕誰,你的孩子不管男女都是明正言順,她的就永遠是私生子
2010-05-24 17:01:34
mina
每每看你的文章心情特別痛快.我說不出的話.形容不出的心情你都幫我說了.
男人在家若無其事的在演戲.我還要配合演出.只為了他死不承認.而我也很冷靜的在蒐證.很冷靜的在跟他生活.
不管結局如何.證據這個護身符一定要擁有.
2010-05-24 15:20:11
版主回應
我做的事是有些大老婆想做而又不敢做,我去做了而已,當初也沒預料到這一大堆的"意外"
我只是認為不怕死的最大,要死也是死別人
女鬼就是以一般大老婆的心態來揣測我,才會致狼人於絕境,我現在的體認已是不能心軟手軟,要先下手為強,如果今天我的領悟稍微慢了一點,動作稍微慢了一點,今日被逼死的人就是我了
不用報復,不用不甘心,但保護自己真的很重要...現在都流行女鬼提告亂告大老婆
2010-05-24 22:31:00
YY
Dear witty,

讀妳的blog很久了,和mina一樣,我每每看你的文章,就想讚嘆一句:witty妳好棒!

我知道妳還有一段長路要走,請妳一定要穩住,
因為妳處理這種事情的理智與態度,是所有姐妹的表率,更是無盡深淵裡的一盞明燈.

我(相信還有很多人)很關心妳,也深深祝福妳,
更相信你加上可愛的兒子、女兒,必定仍是最幸福的美滿家庭.
2010-05-24 18:01:44
版主回應
謝謝,我並不堅強,只是遇到事了就去面對它,處理它,我是靠著所有姐妹的加油打氣一路走到現在
最苦最糟的日子早已過去了,我的氣也早吐了,官司的結果也不是我們所想要的,這只是求得一個保障而已,要回屬於自己的權益
我相信我走的出來可以過的很好,我很好其他姐妹也能好,這是我的信念
2010-05-24 22:29:12
kevin
現代女性都很有主見,是文明是進步,這是好事,婚姻男女雙方本就免強不來,是有過去,才有今天,當初為何會義無反顧的兩情相悅,今日看來都是笑話.
這些事都不是人想碰上的,好好解決問題.在德國有很多週末父親,孩子在週五下午自行搭車去找父親相處一個週末,這是社會進步一種現象,大家都可以接受,大人處不來,跟孩子無關,他們的關係永遠存在,也有權力享受親情,這種事除了理智還需理解.
2010-05-26 16:13:11
版主回應
親愛的老大,我很需要有人關心啦
孩子與父親的相處,我不介入,都那麼大了,只要他們雙方有心,再大的傷害都可修護,怕的是孩子淪為父母雙方的爭奪籌碼,所幸在我家不會發生,我有"大智慧沒有小聰明"
我有給孩子足夠的錢,如果孩子願意去看對方,我剛好可休息享受一下獨處的時光,但現在似乎是孩子不想一再失望...
社會雖一再進步,但我是活在要有傳統美德,要有道德倫理的死腦筋下(半個古代人),要我亂搞我實在接受不了,前些天看了英國影集"皮囊",對於高中生就亂成那樣,無法領教
時代在變,人心在變,觀念也不得不變,但是我很珍惜自己,有所不變
(女人與我說話拍手叫好;男人與我一席話會氣死,只會想打我)
2010-05-26 17:46:14
荒蕪的夏日
加油!!!!該是你用青春換來的,就用力的去跟他們要!!!
不過不要自己因為想到他們就不開心喔~
好好想像打贏官司拿到他們的錢那種開心的感覺阿~

不要擔心狼人未來告孩子遺棄,記得法律後來有修改,如果是父母沒有善盡養育的責任,孩子不會因為父母告遺棄就有罪。

加油~
2010-05-31 00:29:21
版主回應
父母沒有善盡養育的責任,孩子不會因為父母告遺棄就有罪...不會有罪但仍有扶養義務,要如何證明對方沒有善盡養育的責任,這就是我女兒堅持提告的理由,求償的原告是:女兒,兒子
女兒對我說,我沒有權益替他們放棄屬於他們的權利,不要讓他們將來只有挨打的份,要先把債權債務確認下來,至於要不要扶養他老爸,孩子也說:留給他們將來自己決定(我們都還沒長大,也沒說將來不養他,就先說將來要回來告我們遺棄,憑什麼,我們又沒有做錯事,為什麼錯的人是他,卻要告我們)
2010-05-31 10:49:50
mimi
珍愛自己,才有自己!!
我婆婆嘴巴講的,
那些犧牲自己的論點,我才覺得奇怪!
我沒有看過她快樂,真是負面教材!

一些人云亦云的觀念,
好像是一場騙局一樣!父權結構下的一場騙局!

自我獨立的過程,我覺得才是,
尚未被發現的真理!!
2010-05-31 01:54:55
版主回應
委曲不能求全
自愛才能愛人,自私的人不配有無私的愛
2010-05-31 10:55:36
荒蕪的夏日
其實我也擔心過這種問題,本來想像妳那樣的作法,後來做罷..

上次已有壞老爸老了告成年子女棄養,結果敗訴喔!
這應該是各好消息吧..

不過你的做法是保護子女最標準的,加油!
2010-06-03 17:30:42
版主回應
法律沒有辦法為你尋求正義公理,但可以保障你的權益,要先爭取權益才有保障的必要...繞口令了
2010-06-03 23:04:33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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