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手續可能需要花費三個月到半年的時間…
而且中國的習俗還分女方的訂婚及正式的結婚,
需要雙方的家庭不停地討論及溝通。
離婚卻是一件很簡單的事
協議離婚只要花費半天到二天的時間就可以完成
形式分為兩種:協議離婚與判決離婚
備妥…
書面資料:就是所謂的『離婚協議書』
證人:確實知曉夫妻雙方有離婚意願的二位成年的證人(親朋好友亦可)
最保障的做好是四人面對面一起簽名蓋章。
登記:依戶籍法規定離婚為登記制,雙方必須在簽妥離婚協議書,
攜帶身份證、戶口名簿等資料,
一起在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
判決離婚則牽扯到民法,由其中一方向法院訴請離婚
公證結婚倒是很簡單,跟離婚的手續差不多,
只不過離婚協議書改成結婚公證書,
但…目前我的周遭還尚未有人公證,
因為長輩們還是喜歡傳統的結婚儀式。
在達成婚姻之前,付出多少的努力及苦心,
卻在成為正式夫妻不到一年或半年…就宣告終結
這種情形一再地在我眼前重現。
還有一種朋友是只求今生有結過婚就好了,
就算婚姻只短短三個月也算是給爸媽一個交代,
他的腦袋瓜裡到底在想什麼?
我想他最愛的只有他自己吧!
我很詫異及不解,
為何…要把婚姻看的如此簡單
也想向那些朋友大吼…紅包小偷
該死的!有位朋友我還包了六千六
性事適不適合?是否有家庭問題?婆媳不合?個性不合?金錢問題?
這些不是在結婚之前就該解決的嗎?
雖然我知道有些婆媳不合是在婚前看不出來,
通常是在有小孩時才會浮現出很多的問題。
但…現代人,真的把婚姻看的太簡單了,
有的結婚不到二個禮拜,甚至是蜜月離婚的,
還有婚禮當天跑掉的。
(同學妳不來…好歹也要跟我說,我就不請假下南部了)
唉!看到身邊這些案例,真的有時會對婚姻喪失信心,
老是將離婚、離婚掛在口中的,
離婚不是一種威脅他人的手段、談判的籌碼或是一場遊戲,
個人認為離婚是最終不得已的結果。
與其一開始就抱持著不適合就離婚的態度,
那倒不如一開始就不要去結離,同居就好了
現代不合就離的方式,
或許可以減少…以往受盡家暴的人們敢勇於離開施暴者
但…這樣結了又離,又再次地結了又離
一再重覆在我的眼前,
那下次又有人結婚時…我的紅包該包多少才好
才不會讓我有種你下次再一次結婚,
我該不該去?該不該包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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