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正在看一部小說,開頭的章節便是主角老媽是個小三,跟主角老爸懷了主角8個月時,原配把主角老爸藉故騙走,然後原配派人追殺帶球的小三。小三逃到荒郊野地苟延殘喘生下主角,然後跟主角過了3年野人生活,最終獲救。小三跟主角被主角老爸領回。主角老爸基本上跟小三雙宿雙飛,無視原配,卻照舊寵愛一雙由原配所出的子女。
這裡要說的是小三本職是殺手,要搞定原配並非難事。然而主角老爸跟原配屬於大戶權貴間的利益結合有政治背境因素,所以主角老爸考量家大業大,不能傷害原配性命,因此小三本著愛他,就沒有傷害原配。最終的結果是小三被原配派人放火燒死了。而主角走上復仇之路。
書我還沒看完,整一個狗血!就說這世間女子,常常會跟自己的同類過不去。主角老爸之“渣”,老實說也算很現實的“以大局為重”。對於這種態度,俺實在無法認同。
魚與熊掌,想要兼得,那要有實力運氣和手段。否則該斷不斷,便很容易釀成災難。對於主角老爸,你說你愛著,很愛的,那咋還讓能傷害她的存在世間? 若說實力和手段還不足以剷除那個危險的源頭,那就把她仔細藏好,穩妥地護著。實在不行,就暫時離開,把風險轉移。要么自己成長壯大,要么讓對方成長壯大,然後再續前緣好了!
至於被構成小三這種身份,撇除出來賣的,講心的最愛找的藉口不外是“恨不相逢未嫁/娶時”。一句話就是:有時差!那麼倒時差的人該是誰呢?
人的一生,一切外物的追求不過是自我滿足或者滿足自己重視的人。當那個人都不在了,還管他甚麼家大業大,是否對得起整個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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