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對愛情有什麼樣的看法?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會成為夫妻,除了愛情,也需要緣份。
以佛教的觀點,愛情本質上是「願力」和「業力」的結合。所謂「願力」,是主 動積極的力量,源自內心的「意願」;
所謂「業力」是被動不自主的力量,也是 源自內心,但卻是「不願」。兩者力量會促使愛情的發生。
(當然世間角度,會有 各種理由,如溫柔體貼,美麗大方,善解人意,家境富裕等)。
就「願力」來說,如一對夫妻感情本來很恩愛,更希望來生續為夫妻,故在佛前 發願,希望來生再為夫妻,甚至生生世世都為夫妻,永不分離,這種願力,將來 時機成熟後就會發生(不管人變成什麼模樣)。
或者今生相愛至深,因戰亂或家庭 反對,以致今生無緣的男女情人,兩人相互約定,希望下輩子再來成為夫妻。
因為彼 此都惦記這個約定,故在輪迴中兩人再次相遇,會有似曾相識的熟悉感,甚至很快便 決定共渡一生。
另外一種情況,因受到對方的恩惠,無以回報,如生病被救活,或者幫忙償還債 務,或者救回爹娘至親,故願意來生做牛做馬回報,所以因為感恩報恩的心願, 來生可能成為妻子侍候,心甘情願,毫無怨言,這種「願力」經過多生多世之後, 仍會發生。
就「業力」來說,如一個人欠下巨債,無以償還,雖然今生至死都沒有還清債務 (有些人還故意拒還),然後就有一股力量,在未來世發生作用。如果是成為夫妻 的情況,先生(太太)便有一種無奈,為何太太(先生)老是折磨他呢?
他一點辦法也 沒有,只有痛苦往裏吞,承受這樣壓力,兩個就成了怨偶。
又如果在過去生本來為夫妻,先生曾遺棄太太(如另結新歡,或惡意遺棄,或出家 隱居)造成太太的怨懟,
於是業力的牽引下,今生他便可能遭另一半的遺棄(或者 被折磨,以了宿債),這種「業力」,不管天涯海角,時空轉變,不管變成什麼樣子,還是會發生。
由於願力和業力的相互作用,加上兩個的習性、家庭、教育、觀念等不同,並且 還和其他人的牽扯,交錯複雜,因此男女之間便產生不同的形式,也構成大千世 界男男女女之間的愛情了。
接著討論夫妻關係的類型。
夫妻關係的類型
夫妻關係的類型粗分為五類:
1.親蜜型:兩人相處雖有不同原因,但都非常親蜜,不易分離。
2.怨偶型:兩人相處,或冷淡,或爭吵,或壓迫傷害,甚至殺害對方
3.鳥巢型:兩人關係簡單但不穩定,隨 時可能分離。
4.平順型:兩人關係除了感情,通常還有其他因素的保障,如事業、家族、生活背景等,所以還算平順。
5.共修型:兩人關係除了感情,還有宗教、修行上的原因。
一、親蜜型
(一)男歡女愛型: 男女雙方深陷情慾,並多重於淫慾,雙方認為要表現愛情,唯有肉體 親蜜的接觸。
現代人對愛情觀念愈來愈開放,「只要我喜歡,有什麼 不可以」的情況下,容易發生以「淫慾」為基礎的愛情。
(二)相敬如賓型: 彼此態度穩重,也比較和諧。由於雙方個性成熟穩重,能為對方考量 ,不以自己為中心,所以相處時較少爭執,這是以「成熟」為基礎的 愛情。
(三)甜似膠漆型: 彼此甜蜜如膠似漆,但是在個性上較依賴,也欠缺獨立,感情是互相依賴,這是以「互相依賴」為基礎的愛情。
(四)如父如女型: 男女年齡有較大的差距,男較年長,可靠穩重,女較年輕,依賴撒嬌 ,相處如父女相偎相依,如五、六十歲的先生和二、三十歲的太太, 其相處也頗為愉快,這是以「照顧」為基礎的愛情。
(五)比翼雙飛型: 因個性和理想相同,彼此也能相互配合,有如比翼雙飛,相知相惜, 同為理想目標而努力。雖有挫折,但能彼此同心協力,所以這是以「 理想」為基礎的愛情。
(六)惺惺相惜型: 男女雙方可能同樣落魄,或有志不能展其才,或都出身貧窮,所以彼 此互相體諒,惺惺相惜,彼此攜手,共同努力,這是以 「互相體諒」為基礎的愛情。
(七)情深似海型: 彼此曾是多年的朋友,但有著深情,經過歲月歷煉,彼此互相珍惜這 份情誼,於是由情生愛而進入愛情。
有深厚的「友情」為基礎,這份 愛情能耐得起歲月的考驗。
親蜜型的愛情,一般來自過去曾結善緣(無論是過去生或今生),留 有好的感覺,不管是恩情、愛情、親情、友情,在彼此的意識或潛意 識裡,留有好的記憶。從這個角度而言,居士學佛,仍應善待對方, 為對方付出,關心對方,留下好的印象,不管今生或來世,至少相處 或再見面時,對方也能回報善待,互相都以好的態度相處,這也是「 善的循環」。不用羨慕他人的愛情,這一切只是個「好夢」!
二、怨偶型
(一)仇深似海型: 彼此中間有極大的仇恨。在雙方互動中,不滿、仇恨、瞋怒慢慢產生 ,真是「仇人相見,分外眼紅」,有如結了十幾輩子的仇恨。或許在 過去生中真的是仇人也說不定,印象深刻,因為某些業力在今生將兩位結為夫妻,但是甜蜜一過,過去的怨仇便一一自潛意識浮現出來。
(二)討債型: 一方極度耗用另一方的福報,一點也不覺得可惜。常見先生努力工作 ,但太太卻大筆揮霍;或太太節儉,但先生賭得傾家蕩產;或太太對 先生照顧得無微不盡,卻任憑閒賦在家的先生辱罵淩虐,也不敢吭聲 。或許在過去生同樣的景象依在,但角色互換,如今時空一變,欠的 總該還回來。
(三)討命型: 一方謀害另一方,但無極大冤仇,可能只是為了小事,便錯手將對方 致於死地。夫妻之間或許可能累積了許多委曲和怨恨,但一般還不致 於殺夫或殺妻,但如果過去生有殺害對方(不一定是夫妻,也有可能 是貓狗等動物)的因果,今生成為夫妻,很有可能便會發生「討命」 的情況,在有意無意間,果報便發生。如果曾經殺害對方,就算天涯 海角,也還是會碰面,果報是跑不掉的。
(四)爭吵型: 常為小問題大吵特吵,吵得不可開交。或許觀點不一致,習慣不同, 或本身愛爭吵(甚至有人視爭吵為運動),反正三天一小吵,五天一 大吵已司空見慣。打開社會版新聞,例子處處可見,因爭吵而歐打,潑硫酸,離家,跳河跳樓,這也是現代社會問題。如遇爭吵,必須以 慈悲對待對方,爭吵的氣氛才會降低。如果視爭吵為理所當然,將會破壞生命和諧。
(五)遺棄型: 一方不管另一方的死活而遺棄對方。如先生遺棄妻兒遠走他方,或男 性另結新歡而遺棄舊愛。這種遺棄的行為,會造成另一方深深記恨, 這種恨意,將在未來的時空中,會產生「報復」的行為,尤其是所謂 的「惡意遺棄」。 遺棄他人的一方,本身將會留下「虧欠」的記憶, 對於被報復,無形中也視為命該如此,也只能無奈。如果遺棄妻女, 出家修行,因中止了夫妻本有的因緣,即使今生修行有成,但還是必須再輪迴,必須再結婚,以了前緣。等宿緣全了了,才能不再輪迴, 這是「因果不昧」之理。
(六)相敬如冰型: 雙方態度冰冷,已不再為對方著想。可能身處同一屋簷,但貌不合, 神亦離,各過各的生活,也不互相過問關心。通常也是因為彼此緣份 (或說善緣)快盡了,所以沒有任何感覺。「名存實亡」,剩下的只 是婚姻契約的名份而已。如果此時各有各的對象,表示舊緣已了,開 始另一段因緣(即使不離婚,舊因緣等於已結束)。
(七)不服輸型: 雙方比較學歷高低,賺錢多寡,家世貴賤,地位高下,能力強弱,彼此互不服輸在修行上,還是互比境界和神通)。在好勝心的驅使中 ,生活如戰爭,為了面子一點都不服輸。有些天界的天人,也有這種 習性,故轉入人間時,各方面表現也不錯,但就是「不服輸」沿襲了 以前的習性。
(八)脾氣古怪型: 一方脾氣古怪,難以相處,另一方只好忍氣吞聲。例如先生個性孤僻 ,憤世疾俗,好高騖遠,一事無成,身為太太的只有無奈無言;或太 太深信算命風水,通常脾氣古怪的一方,都不自知自己「脾氣古怪」 ,反而自以為是,指責別人的不是。探究原因,一方面是「欠缺慈悲 心」,另一方面是 「癡業」所造成的。欠缺慈悲心,所以不能善待對 方;因為癡業,所以自以為是,脾氣古怪而不自知。
(九)離家型: 先生或太太常想離家,以爭脫家庭的束縛。或許沒有外遇,沒有理想 ,但是家庭的壓力甚大,束縛甚多,沒有足夠的勇氣來面對壓力和束 縛,所以常離家流漣在外,或到朋友家,或喝悶酒,或留在公司加班 , 藉口不回家,這也是沒有勇氣承擔責任的一種類型。
(十)虐待型: 以殘酷狠毒的手段迫害另一方,如動粗、歐打、鞭打,關在密室等。 這種虐待對被虐者而言,身心都是一種煎熬,這種痛苦將深刻記錄在 意識和潛意識裡,未來遇有機會報仇時,也要把對方折磨得死去活來 ,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把這股怨氣出了才算一個了結,這種殘酷對方的心態,會造成極重的惡業,在八識心田極易造成地獄種子。這種夫 妻的愛情,亦可稱為「地獄的愛情」。
世間怨偶很多,以上只是大致列舉。這些原因造成雙方痛苦無奈,怨 恨心起,又無力解決,最後訴諸法律,請求離婚。
同時雙方結下惡緣 ,在未來生中,事情可能重演,但角色互換,眾生便在生生死死的輪 迴中,一再演出這種無奈的悲劇。
這就是「惡的循還」。
無奈的悲劇,是否有終止的一天呢?很多人以為學佛,或遁入空門, 便可擺脫這個輪迴的夢魘。這種說法表面沒錯,但是就算是再高明的 修行者,也要償還過去結下惡緣的宿債。這是法界「因果定律」,在 法界內無人可免。
在消極方面是懺悔,在積極方面則是誠心求佛菩薩協助弟子面對(不是佛菩薩全部代還,很多學佛者會錯意,還怪罪佛菩薩不護念加持) 。
人生數十載,何必結惡緣呢?如果能以「最積極」的態度,來善待對 方,慈悲對方,忍辱對方,即使再大的惡緣,有化解的一天,進而 轉為善緣。千萬勿再自以為是,還要對方服侍,種下惡緣還不自知, 將來只好受惡果了。或許這些話有些危言聳聽,但法界自有因果定律 ,也不是你我可以隨意否定的。
三、鳥巢型
鳥巢的意思為「簡單但不穩定」的關係,有如鳥巢。兩人關係只是暫 時的,或關係淡薄,隨時有分離的可能,這表示兩人雖然有緣,但終 究不踏實,緣也不深。
(一)同命鴛鴦型: 雙方都沒成就,又沒社會地位,受社會忽略,生存在陰暗的一角,同 病相憐,且朝不夕保。例如逃難的夫妻或偷渡客,可能都不知道明日 會如何。自古以來,戰爭之後,很多夫妻便淪於這種命運。
(二)露水鴛鴦型: 因緣不深,有如露水鴛鴦,今日有緣相會,但明日又各奔東西。這種 情緣,大部分緣於男方在過去生,曾對女方有救命之恩,故今生女方 對男方發生愛情,並有一宿之緣,不知不覺中也了此救命之恩。以往 所謂「救命之恩」,以佛教因果來看,會有各種方式來償還此救命之恩(而且必定要償還),但以情感方式最多。
(三)人生過客型: 有些夫妻結婚沒多久,或因為罹患絕症,或突然生病,或意外事故, 即告命終。家屬當然悲痛,更有甚者,喜事當天變喪事(如車禍意外 )。或許他們彼此有些宿緣,但緣份又短,來人間一遭,有如人生過客。
(四)非正室型: 非正室即無正式的婚姻關係,在現代社會稱為「外遇」。這種關係在 現今社會並無保障,所以遲早也會結束。為什麼除了正室,還會有這 這種關係呢?或許是因為貪慾;或許在過去生他們雙方是夫妻,在輪迴之後,今生再遇,所以一了宿緣,只是現在的太太無法忍受,甚至大動干弋。在多生多世的輪迴中,每個人在各道中都可能結了太多次 緣,人就是與太多人牽扯,所以才會有這麼多糾紛。
(五)老夫少妻或老妻少夫型: 年長的一方生命所剩無多,於是財產便遺留給年輕的一方,或許彼此 相愛並不深,或許年輕的一方只是覬覦另一方的財產,大部份還是「 功利取向」的考慮。因為是「利益」考量,而非感情因素,所以雙方 緣份並不深。
(六)異國情懷型: 雖為夫妻,但常年分居兩地,相聚時間少之又少。譬如先生為了事業 被公司調到海外分公司,太太在此又有事業走不開,兩人聚少離多。 因為分居兩地,彼此雖然有情,但仍屬於緣份不深(因仍有力量使其 分居兩地)。
(七)借腹生子型: 彼此其實沒有感情,只是留下與母親或父親緣份較深的孩子。在古代 為了延續香火,有時採用借腹生子,現代社會則有精子銀行。有了小 孩之後,彼此關係便告結束。基於「某種目地」而有關係的男女,這 種不是因為情緣的聚合,所以將來也會有「某種目地」的共同果報,也就是他們的『共業』。
(八)萍水相逢型: 因某些因緣而相聚在一起,如一起旅遊或共同出任務,相聚時彼此有 感情,可是等旅遊或任務結束,因緣結束之後,便分開各奔東西。對 彼此而言,只是一段美好的記憶,但終究是萍水相逢而已,無法延續 。萍水相逢,也可能造成未來更深的因緣,因為彼此都有好印像,在意識和潛意識會記下對方。例如《佛本生故事》中,佛在過去生為修 行童子時,為供養燃燈佛,與賣花女結下「五莖花」的因緣。賣花女希望修行童子未成正果前,能成為修行童子之妻,修成正果後,能被修行童子所渡化,最後修行童子也答應賣花女的要求。
有關鳥巢型的類型應不在少數,這種緣盡人散,在現代社會還真多, 或許以平常心看待,就不足為怪了。對於學佛者而言,看待這類型的 愛情或婚姻,至少要知道兩方面:(1)學佛者如發願行菩薩道,雖 然彼此緣淺,但仍要珍惜把握來善待對方,結好善緣。(2)學佛者 仍要知道世事本來就無常,如夢如幻。
四、平順型
(一)事業成功型: 因事業成功,家庭基礎穩固,所以雙方愛情有麵包的基礎,還算穩固 ,各方面的需求,也不虞匱乏,生活的享受也較常人為高,這或許可 歸功於其「人間福報」較足。事業成功,一般來自過去的褔報。如果 事業屬於兩人共創,彼此會更加珍惜。
(二)共同理想型: 因求學懷有共同理想,自然共組家庭,生活平順。共同追求理想,在 第八識也容易種下共同記憶的種子,如果經過多生都有共同理想,轉 來學佛,說不定也會有共同的願呢!有共同理想,可為夫妻、兄弟、 好朋友等關係。
(三)門當戶對型: 無論在事業、個性、家世、學歷、地位都得到雙方家族同意,門當戶對,所以彼此的感情相當平順,也不會因差距太多而有衝突。如果門 當戶對,都能維持某種程度的穩定關係,這種感情都已加入家族的成份。
(四)共同成長型: 因背景環境很多相同,如鄰居,或青梅竹馬,或共同求學,或相同工 作環境,彼此有很多相同經驗可以分享,也一起渡過低潮挫折,一起 共同成長,這種關係穩固了彼此的感情。 由於共同成長,可以一起面 對難關考驗,這種力量的延續,今生可以相繫,來生或許很容易再來相聚。
(五)媒妁之言型: 經由相親方式,彼此也能認同,進而共組家庭。彼此因需要安定,所 以感情也相當平順。某些經由宗教方式而產生的愛情(如基督教 ,天主教),基本上也可算是這一型。
五、共修型
(一)共有願力型: 修行人本身有願力,彼此相約來世間,可能彼此也有宿緣,所以也就相約成為夫妻。雖然是世間夫妻,但也都精進修行,所以生活上也多 與宗教有關(無論是佛教、基督教、天主教、道教等任何宗教),共同利益世間。
(二)共有習性型: 因為修行的習性、方式相類似,或生生世世常在一起修行,彼此都能 熟悉,所以今生今世也一起共修,共同學習。一般如果還未修行有成 ,一方面尚未了生脫死,一方面又要了卻人間因緣,以此方式最好。
(三)共有業力型: 夫妻雖然共修,但來世間必須承擔共同的果報。雖也在修行,但在智 慧不足時可能犯下某個錯誤,因此未來世必須共同承擔曾犯下錯誤的 果報。面對果報時也不須驚慌,必須兩人同心面對,共同解決,即使 共同賠上性命,也必須坦然接受,不是學了佛,佛菩薩就必定保平安 。如果這樣,佛菩薩也違背了法界因果原則。
以上討論,僅提供參考。世間夫妻千百樣,樣樣不一樣。居士學佛, 不見得是「幸福美滿」的生活,但至少可以「安貧樂道」,不再憂煩 。
居士學佛面對因緣的態度
了解愛情的本質,夫妻關係的類型,並非消極的認知、宿命,就認為 只好如此悲哀的過一生,相反的,而是在面對彼此的問題時,積極尋 求解決之道,好好互相善待。爭爭吵吵在所難免,如果能保持理性的 態度,有誠意的互相溝通,互相體諒,不要記恨(從某種角度而言,因為自己有問題,才會記恨別人,如果自己能學習慈悲,別人的誤會 諷刺,就能視如「虛妄」,就可以不記恨),問題總有解決的時候。就怕「主觀認定」、「無中生有」,無法溝通,不講道理,也不認錯道歉,一味指責對方的不是,問題就永遠無解。
從學佛的觀點來講,修行本是要了生脫死,不入輪迴,但誰能保證今 生修行必定成就呢?
如果效法佛菩薩行菩薩道,也必須要有願,重回 世間,進入輪迴。以居士身修行,婚姻問題在所難免.(其實更正確的 說法,居士修行,是隨順因緣而不強求因緣。如果出家修行,婚姻問 題自然可免)。
最好的情況是夫妻共修,共組學佛家庭,了今生之緣 ,又能共行菩薩道。(拋家棄子的修行方式並不圓滿。
有些人說「要修行就要出家」,通常這些人認知不清,不然就是只會要求別人,自 己不做的批評者。)
萬一有惡緣宿債時該怎麼辦?是一走了之?是拒絕來往嗎?我個人的 觀點,除了消極忍受外,也要積極化解,善待對方,勿讓惡緣成為今 生的夢魘,兩人成了怨偶。更積極的作法,就是讓對方了解學佛的好 處(就個人的經驗,須要一位對方能認同,又能相信的「善知識」, 才能讓對方信服,憑自己很難說服對方),可以接受學佛人,進一步 本身雖然有些困難,如果因緣到了,也能水到渠成,說不定還比自己 精進!兩人互相「慈悲」對方,在菩薩道上互相扶持。在有惡緣宿債時,這時忍辱的功夫相當重要。
如果對方就是不學佛呢?怎麼辦﹖別急!想想當初自己,還不是由不 學佛轉入學佛的呢?所以這時應以更和善的態度對待對方,不急著要 對方學佛,更不能責罵對方,說對方業障重,罵對方「不學佛就是業 障重」,這種是傲慢的心態,
等對方發覺自己所作所為,皆符合佛教 的慈悲心,柔和忍辱時,才會覺得學佛的確很好(能做到慈悲,而不是掛在嘴吧上說說而已)。
如果對方真的學佛了佛,應以「協助鼓勵 」,而非「嘲笑數落」的心態面對,不然學佛的心再熱。也馬上就泠了。
萬一經過這麼多的努力,對方仍執迷不從,還是欺負虐待呢?(甚至 還認為你學佛,就該慈悲我、侍候我;我沒學佛,所以不必慈悲你, 也可以欺負你。)如果「確定」自己已完全盡力做到「慈悲喜捨」( 至少能無怨無悔的付出),
宿緣已了(該還總該還清),然而對方仍 認為理所當然,絲毫不改,個人的角度是,對方無此褔報,應該早早 離開才是,不須留戀。學佛人是「學佛」,學慈悲智慧大丈夫,不是 「學懦弱」,該捨則捨。行菩薩道,應「不捨眾生」,但不是「不捨 婚姻」,可以協助學佛,但不一定要留戀婚絪。
最後祝福所有學佛家庭,夫妻同心,排除障礙,共行菩薩道。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