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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8 15:39:08| 人氣96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第四百五十三章 難以證明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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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冤案 

相反的 這是一種長期以來

難以證明的犯罪

要在非專業的領域上  證明專業的人士過失

結果需要專業人士組成的委員會鑑定

結論往往是專業的挺專業

用結論 來證明你們的專業...

一個老婦人(說老依現在標準也還好)

平日有心臟方面疾病  看過一次醫生

拿過一個月的藥

年初,突然身體極度不適,

老伴半夜把她送進大醫院急診

診斷結果,需要緊急血液透析,

依照一般白話說法,是洗腎

住院住了將近一個月,每兩到三天洗腎一次,

大醫院表示,病情穩定了,只要按時洗腎就可以,

加上大醫院病床不夠,所以請老太太轉診,

介紹了幾家一般洗腎中心,

老伴挑了一家,

拿著醫院給的出院病情摘要,

聯絡了診所,

第二天上午八點多,老太太搭計程車

到了診所(老伴因為工作關係,中午才能趕到)

早上八點多,老太太尚可一個人走進診所,

醫生先做詢問,量血壓  心跳等,

醫生知道老太太有過心臟方面疾病,

但是不知道老太太先前服過什麼藥(老太太

自己說不出藥名)

醫生也看了大醫院轉診相關資料,

那就按照流程(專業機關的鑑定報告是這麼說的)

開始替老太太血液透析,

時間大概接近上午十一點,

沒想到洗腎洗到十一點四十分,

老太太突然抽蓄 昏迷

洗腎中心急忙搶救, 電擊  強心針

這時候也做了心電圖,

搶救一番毫無進展,

匆匆派了救護車 兩個互識隨車,

將老太太送回大醫院

到院時 人已經幾乎沒有生命跡象,

插管接近十天,

彌留時出院,當天病逝家中...

老伴當然悲憤不已,為什麼在大醫院

洗腎住院一個月都沒事,

剛進診所幾小時,人就被抬出來.

經過醫療糾紛調解,

診所自認無過失,

所已提起業務過失致死告訴,

提告前,距離就診時已經約四個月,

緊急聲請了保全證據,

到醫院查扣病歷資料,

其它病歷資料整整齊齊排列在鐵櫃裡,

老太太病歷資鎖在院長辦公室櫃子中,

影印的病歷資料也有點怪,

一份心電圖日期的確是就診當日,

 但是下一頁的急救心電圖,

冠上老太太姓名,機器顯示時間卻是

五年前,

提告.否認,陳述,鑑定,

雖然找出了許多醫學上值得懷疑地方

例如在診所血液透析時,曾抽血將血液送檢驗,

不過檢驗報告第二天才出來,

當天已經先洗腎了(這是一般診所慣例)

驗血報告事後指出,老太太血液中鉀離子過高

過高或過低都可能引發心臟疾病

另外老太太在診所時血糖為100,

算是正常,

不過送到大醫院搶救時,血糖已經高到600多,

依照一般的說法,血糖高達500以上 ,

人幾乎就要昏迷.

為何在一小時洗腎過程中,沒人有進食,

血糖會飆高五六倍?

難道該注射的生理食鹽水,

誤注射了葡萄糖?

這只是推測 沒有證據

鑑定報告指出,一般診所接到新病患

都是看大醫院的出院報告,

就直接洗腎了,

所以  不能認定 被告有過失...

如果醫生可以認真點,

先確定老太太心臟狀況如何,

服過什麼藥

現在心電圖如何?是否不規律 心臟無力

再決定要不要立刻洗腎

先看看抽血結果, 反正第二天報告就出來了,

而不是直接動手就幹,

老太太現在應該還在洗腎中,

老伴不用做在偵查庭  聽著聽不懂的鑑定報告

看著醫生跟他的律師  說自己沒過失,

保險公司也沒辦法聲請理賠......

這有過失嗎?

這沒過失嗎?

這有辦法證明嗎?

這需要證明嗎?

答案 每個人自己心中可能不同

只是我想起  查扣病歷娜天,

老先生先在路邊等我,

知道法官要到場,老先生從小貨車上,

拿出了一雙舊舊的皮鞋穿上,

因為他知道要見法官,

整了整頭髮(他是藍領階級 滿身的汗)

希望有人可以替他伸張正義...

雖然還沒結案 不過目前看來,

正義   似乎不太可能實現...

 

 

 

台長: 老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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