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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6 00:05:44| 人氣528| 回應8 | 上一篇 | 下一篇

第二百四十八章 一堂三萬元的課(兩個男人之一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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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之前,曾寫過一篇「兩個男人之一」關於醫療糾紛的案件(參二百四十

章),其實應該早早寫完結局,但是後來事情有了變化,所以我也一直沒寫續

篇,今天終於可以寫出結局了,不過,真的跟當初的結局大不相同。

見過當事人兩次後,也看過卷宗,發現這個案件真的一點勝算也沒有,刑事部

分告訴不起訴確定、再議駁回、聲請交付審判也駁回,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再

鑑定,都認為大醫院沒有過失,民是第一審也敗訴了。

從第二次見面開始,我試著跟當事人溝通,是否改採用和解的方式談談,至少

彌補他的損失,不然打下去,其實一點勝算也沒有。

他同意了,不過堅持要百萬以上的賠償金,才願意和解。

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事,鑑定結果對方一點過失也沒有,頂多願意道義上包個紅

包,就算是不錯了。

他再次堅決的告訴我,一條人命,百萬並不過分,沒有百萬,他情願打到底。

我告訴他,我認為打到底定會敗訴,如果和解他要求那麼高的金額,我相信醫

院不可能同意,他這樣的要求,我實在是無能為力,如果他真的要用打的解決

訴訟,

不如我建議他去找扶助機關換律師,換個比較有把握的律師,聽完我的建議,

他連句再見也沒說,人就走了。

當天下午,我就接到扶助機關的電話,他已經去申請更換律師了。

好吧,反正我覺得根本不能打,換就換吧,我想,我應該不會再見到他了。

(以上是原本該寫出的結局,但是還沒寫,故事又有了峰迴路轉的變化)

扶助機關的審議律師來電,詢問我為何建議換律師的原因?

我據實以告,倒是審議律師建議我,就幫他打完吧,換了其他律師也是一樣,

就給他一個審級的扶助機會吧,他既然部願意接受和解金額,勝敗都由他。

雖然可能繼續打,以後見了面會尷尬(畢竟他那天連個謝字、連句再見都沒有

就走人),但是想想也佩服他堅持了十年的決心,一個男人妻子過世,獨力帶

大兩個小孩的心情,

我還是決定繼續接手。

果不期然,開庭了,法官明顯暗示他(其實也明顯當庭表白心證),是不是不

要堅持,法官建議醫院的律師回去轉達,不是基於人道的立場,看看醫院本身

制度可以理賠多少?

對造律師首次詢問的結果,表示醫院願意理賠二十萬,

他搖搖頭,表示差太多了。

法官依舊勸他,其實我也勸、對造律師也勸,

他稍稍軟化,希望可以理賠五十萬元,起碼四十萬元。

對造律師再度回去努力,

再一次的庭期,醫院表示真的沒有過失,最多就是三十萬的理賠了,

法官問他,他依舊表示不滿意。

就是四十萬與三十萬,僅僅十萬元的差距,

不論大家怎麼勸,甚至對造律師建議法院直接判決了,

我也當庭告訴他,民事案件三審更難,機會更低,

他依舊堅持。

眼看破局,我當庭站了起來,先確認醫院真的確定願意理賠二十萬元,我表示

這個案件是扶助的,給扶助律師的報酬應該是兩三萬元,我願意這筆錢拿出

來,等於一共醫院理賠三十萬,我這邊出兩三萬,勸他是否同意和解,

當庭,他表示還要考慮考慮,希望法官再定一次庭期,他想再親自跟醫院談一

次,所謂的生命無價,要求理賠四十萬元並不過分。


法官也即有耐性,同意再定一次辯論。

庭開完,接近中午,我站在法院門口,陽光耀眼,

我不知道自己的建議是對是錯,有無必要…

開庭結束完不過數小時,手機響起

他告訴我,算了,跟家人討論過,不爭了,

也不再去找醫院了,決定接受一院今天提出的金額了。

咦,他同意了,我有點不敢置信,再次跟他確認:「你確定要同意了?醫院今

天提出的三十萬金額?」

電話那頭,似乎是喜吱吱的說著:「啊 我想打那麼久,也就算了,而且邱律師

你又願意補償我們幾萬…請你立刻晚上幫我打電話聯絡對方……」

後面的話我已經聽不清楚了,雖然接到電話時已經是傍晚,但是感覺陽光比中

午時更耀眼…………

人啊………

還有 我的蜜月旅行基金飛了

台長: 老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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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友人
你就是有時候義氣當前
顧了面子
裡子就沒了

現在結婚了
又有房貸
以後要三思後行啊

不過依你的個性
這種事有可能會再發生
2009-02-26 01:06:51
九日
唉,真替老邱感到不平……雖然說是老邱自己主動挺身而出,但勸和也是為了這個男人的案件著想啊,到底。是不忍心看到這個男人可能到頭一場空啊?否則,老邱也犯不著啊,不是嗎?這這這…………這個男人怎麼著?真的照單全收嗎?
太不可思議了。
這個男人就算不滿意和解金額,但老邱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啊………………
也許,他是跟老邱開玩笑的吧?
2009-02-26 04:38:11
人稱大鬍子
學長,乃真律師也!
佩服。
2009-02-26 23:47:34
包租婆
有沒有必要這樣啊?
你再這樣子下去,每每將自己扯入單純的案件中,
對你自己接下來的職涯規劃,也不是件好事啊。

多想想吧!
畢竟現在身份不一樣,有家要養,有房要供,
還有大老二要輸啊!
2009-02-27 15:35:11
Vivian 高樹
一片慈悲心.三分是非舌。
件件自勞.般般自歷,移桃接李.幾翻苦處遭傷。
移花折柳方為業,革故鼎新原是命。
2009-03-02 21:09:36
人在江湖
你實在是太好心了啦!!
下次要再熱血沸騰以前, 請三思而後行.
你現在是有家累的人, 要捐助也應該幫忙真正可憐的人吧, 不過, 耀眼的陽光其實也代表你做了一件好事! 畢竟你結掉了一件糾纏各方許久的案子, 好人會有好報的啦!!
2009-03-06 15:23:20
學長:
真的是熱血啊...
佩服
2009-03-08 00:06:33
小君
老哥啊~錢不是這樣花的吧
我個人懷疑那個男的有點怪怪的
雖然錢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錢卻萬萬不能
想要當個好律師,首要也是不能讓自己難受吧~~
2009-03-11 16:02:11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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