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8-06-27 01:06:49| 人氣379|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第二百三十三章 制度&校長&折磨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刑事第X法庭X號,請開庭,

刑事第X法庭X號,請開庭,

法庭的廣播系統播送了兩聲,

大概是被告還沒有到庭吧,

所以法警走出了法庭,大聲呼叫「XXX,XXX,到了沒?」

聽到這個有點耳熟的名字,在旁邊等開庭等的昏昏欲睡的我,不覺耳朵豎了起

來,這名字,好熟喔,

這案件,不會吧,還在打嗎??

六年前我剛剛來到這個地方,剛剛踏入這個行業沒多久,

我就曾經打過這個案件,

沒想到事隔多年,還會在法庭遇到他前來開庭,

張開眼,張望了一下,果然一個有點熟悉,

卻又帶點陌生的背影,緩緩從我眼前走過去,走進了法庭…

印象中,他是一個公務人員,

更精準的一點來說,我記得他是xx國小的校長,

至少在案發之前是。

初次看到這個案件的卷宗時,覺得天意弄人,

早知道,當初不是這樣的判決結果,

他也不必受了這麼多年的折磨。

八十年代初期,當時還沒有所謂的政府採購法,

一些公家事項的財務、工程等等招標,

常常讓承辦的公務員惹了一身的麻煩。

記得他所屬的小學有一些校舍將要興建,

當初在法制不健全的情形下,

他找了數家廠商來詢問,後來工程就發包了。

不知道最後他找的營造廠商是否跟他有關係,

甚至不知道他當初有沒有因為發包工程收到不法的利益,

反正就是被人家檢舉了,

八十年代初期的調查站,八十年代初期的刑事訴訟法,

沒有禁止夜間訊問的規定,印象中似乎也沒有規定訊問過程中,必須要全程錄

音,


所以當初翻開調查站筆錄時,他對於犯罪事實是坦承不諱的;但是比照其餘的

證據,卻又明顯的跟他自己的自白不相吻合,

因為相同案件被起訴的公務員有好幾位,

經過第一審辯護律師的努力,

其他被告紛紛被判決有罪(只是可以科以罰金),唯獨他,

或許他的律師太厲害了,第一審只有他獲得無罪判決,

高興了沒有多少天,

檢察官對於其他已經有罪的被告,就不再上訴了(那些被告紛紛繳納罰金了

事,一審案件就終結了),

然而對於被判無罪的他,檢察官提出了第二審上訴,

二審依舊無罪,檢方依舊上訴,

最高法院發回後,更審改判有罪,於是換他提起上訴,

當我六年前看到這個案件時,已經不知道是第幾次發回更審了,

他也從ㄧ個還算青年才俊的校長,變成了ㄧ位白髮蒼蒼的中年人,喪失教職已

經多年,仍在爲了不確定的官司而奔走法院,

哪個案件打了快要一年,最後一次辯論之前,等待開庭前,

我跟他分析了案情,還很有把握的告訴他,這一審很有機會再判回無罪,他聽

完並沒有喜悅的表情,只是淡淡的聽他說了一句「是喔」

然後搖頭嘆氣的走進去開庭了……

(沒記錯的話,當時剛剛出道的我,真的幫他打了一個無罪,只是如果是現在

的我,應該會比較懂他當時的表情,也應該不會幫他打無罪……)

恍神中,他開完庭了

跟著他走出來的是一個大概跟我當年一樣年紀的律師吧,

見到年輕律師滔滔不絕的告訴他,法官對他心証很有利喔,

應該可以無罪……….

他笑了,笑的很苦

我也笑了,笑當時自己的傻。

台長: 老邱
人氣(379) | 回應(1)|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

老劉
這樣的心情
應該只有當過刑案辯護人的律師
才能瞭解吧!
有時候有罪無罪之間
誰也不確定真相
唯一可以確定的是
審判過程中的折磨
已經是被告最深刻的刑罰了--不管他有沒有罪
2008-08-19 00:02:03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