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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5 00:11:43| 人氣926| 回應9 | 上一篇 | 下一篇

第一百五十三章 那一天怒 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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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到底要不要po呢?

很擔心寫了之後,引起一場風暴。

可是不寫,我真的氣的睡不著……..

上次的勞資糾紛案件,仍舊持續中。

我的怒火,也越燒越旺。

本來已經尷尬的兩造律師,因為後來的庭期被告律師

都不是自己出庭(找其他律師代開),所以到也相安無事。

直到最後一庭前,被告資方方面,又聲請傳喚了自己公司另一位員工,依然是想

證明勞資衝突當日,原告勞工自己提出不幹,事後也沒有回到公司上班。

(註:衝突日假設是七月十一,原告勞工表示七月十三日他有回到公司,只是回

去後資方拒絕他繼續上班;被告資方則主張,原告自從七月十一離開後,從未曾

回去過,所以連續曠職三日,按照勞基法可以解雇。該證人主要可以證明,七月

十三日,原告勞工到底有沒有回去過。)

最後一次庭期,最後一位證人,這次被告代表出席的,是自己事務所另一位律

師,而非照其他事務所律師代開。

開庭前,我的勞工當事人告訴我,證人來了,而且被告負責人(就是老闆)也來

了。

好啦,來就來嘛,你原告緊張個啥麼勁啊!

開庭了,證人坐上證人席,法官開始詢問。

法官:衝突當日在場嘛?

證人:在場……….當日確實是原告自己說要離職,離職後還收拾東西走人。

法官:那原告有辦理離職手續嘛?

證人:這我不知道。不過事後原告完全沒有回來上過班。公司方面也公告這名員

工已經離職。

(聽到這些證言,當然是對我們不利的。我們向來主張衝突當日,是老闆叫員工

不要幹的,勞工是負氣離開,但是沒有表示要離職;事後兩天後有回公司,只是

老闆叫勞工不要來了,來了也不給薪水,有意見法庭見)

證人不僅證述清楚,法官沒問的問題,證人也自行補充說明,

與被告一向的答辯,配合的完無暇。

輪到我可以補充問證人了。(期間我一直緊緊拉住原告,因為他已經聽不下證人

的證詞了)

我:請證人想想,衝突之後,原告沒有回去公司過嘛?

六十來歲的證人:….沒有,沒有來上過班。

我再問:我指的不是原告有沒有回去上過班,我問的是事後原告沒有回去過嘛?

公司沒有請他回家嘛?

證人:……….

此時原告已經忍不住了,插口怒問證人:你敢說兩天後我沒有回去?我回去後,

明明是你們不讓我上班,還是你打電話請老闆來處理的,你說話要憑良心!

證人呆了一會,喃喃說到:你 你 你又沒有穿工作服來,

所以我不覺得你是來上班啊。

(原告忙還了一句:我一向穿這樣來上班啊,我哪時穿過工作服了。明明我回去

後,是你打電話就董事長來處理的!)

證人:啊,你有沒有來上班我不知道啦,反正你是跟董事長說的,我又不清楚。

機不可失,證人證詞已經不同,我再請法官補充問證人:

董事長是誰叫來的?

證人:…….好啦,是我叫來的啦………..

戳破對方證人的謊言,其實應該是一件很開心的事,

只是,我一點也快樂不起來。

可想而知,證人先前對原告不利的供詞,或許,也是被告公司要求的吧。

又或許……….(不願臆測是否被告律師...以免附上刑責)

其實我心地很善良了。

我可以追問證人:那你剛剛證詞為何完全不同?

難道有人教你嗎?

只是證人也是被告公司員工,拿人薪水,辛辛苦苦幹了二三十年,眼看就要退休

了。

我再問下去,他……………

偽證?

被炒魷魚?

被告公司、律師………..

教唆………???

辯論終結了,即將定期宣判。

只是我一直在思考,律師這個行業的本質為何?

中心價值又何在?

全力以赴,只求勝訴?

發現真實,取得公平?

我納悶,為了勝訴,犧牲那麼大,真的值得嘛?

為了勝訴,將被告公司員工,一一推上火線,

一一讓證人背負偽證罪嫌,真的有必要嘛?

法官或許也聽不下去,這部份心證、判決,或許對我們有利,

但是,我一點開心的感覺也沒有。

(唉唷,老邱,你唱什麼高調啊。)

你幹了幾年律師啊?存款是有多少?

幹了要五年,存款不到三十萬,

日常的交通工具,還是那一台跟了我要十年的50CC

機車,你跩什麼跩啊。

君不見,比你早出道一兩年的律師,早就出來自己開事務所賺大錢。

就算比你晚一兩年執業的律師,買房子的、換車的,

也大有人在。

是你自己沒用吧。


台長: 老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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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色天瓶
你是我少數欽佩的律師之ㄧ
請你繼續當那清流...
加油~~
2007-01-25 09:29:07
巨蟹微漾
所以說做這行有二個選擇,一就是矇上眼睛,什麼都裝做不知道;得保你萬年富裕。二就是選擇對得起良心,但是餐餐吃風,但是起碼心安理得,不過我希望你是後者,必竟現在有良心的人不多見了。
2007-01-25 10:28:53
小黃
堅持做對的事,就是一種滿足。
千萬別說有3x萬的存款,這樣足有勝過某一些人了…例如學長、我…
有時賺再多的錢,還比不上有人之尊重
2007-01-25 15:47:56
老邱
感謝大家的鼓勵,
我現在正在北部.
老劉的小套房中,
用他的電腦回話,
因為實在是太悶了,
所以北上找他喝一杯

老劉一直建議我,
也投入法律扶助工作,
當法扶專職的律師,
長考中......
2007-01-25 21:38:27
永言
看見您最後的旁白!(使得全部人都上火線那段))!在下真是敬佩~若有違心~~隨便你怎樣都行!!如果律師檢察官法官每個人都像您這樣~還會有不公不義的冤案嗎
2007-01-25 22:56:50
Shandii
我也常在想~~如何去解決許多人的問題與痛苦?
除了透過法律,當然還有很多....
但這條路卻是最合法的,
我想還是有很多人是無奈的選擇走上這條路,
~起心動念~是善良的、是充滿人性關懷的,
我想工作的價值有時候不是金錢所能衡量的,
加油,可敬的大律師!我投你一票!^_^
2007-01-29 01:00:49
Cassidy
我覺得這間叫員工作偽證的老闆也不會對員工有多好吧!
我支持老邱

很巧的是,我們公司最近也有這種事
不過該員的確工作態度很差
而且最後一天還說要召開記者會
我想以後老邱也不用煩惱
因為新新人類會去找報紙踢爆,你們可能比較省事^^"
2007-02-07 09:16:30
joan
看到這篇覺得特別能感同身受,因為我目前也正在和前公司理勞資糾紛中,這樣一趟下來,讓我覺得法律真的是保護“懂”法律的人,還好有法扶的存在,不然真不知道我們這些弱勢勞工該怎麼辦....希望你也早日加入法扶行列,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

想請教一下,因為這段時間處理這件事情的關係,對法律相關燃起了相當大的興趣,除了回學校去讀法律科系外,以現實面來說,還有其他方法可以吸收更多的法律知識嗎?((請別叫我把整本六法全書背起來...自己研讀應該撐不久就掛了,因為太枯燥乏味了 = =" ))
2011-01-17 22:07:27
陳小玲
樓上的Joan的一句"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真是心有戚戚焉ㄚ...
之前我也有薪資問題,但經過法扶律師的解惑後,
我也是有相同的感想~
法扶律師真是有佛心來的~
2011-01-24 18:12:51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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