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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18 15:26:30| 人氣1,318| 回應4 | 上一篇 | 下一篇

第一百十八章 那一個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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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

我真的沒有」

每次聽到被告在庭下,聲嘶力竭的吶喊無罪,

我總是希望塞給被告一支「慚愧棒棒糖」,

讓他好好認清一下所有卷載事實,不要再說謊了。



這個依照證據法則

這個依照經驗法則,相關判例...」

聽到律師在台下泯滅良心滔滔不絕的辯護,

我也會希望塞給律師一個「誠實豆沙包」,

希望律師不要再強辯了。

但是沒有這兩種東西,

所以每個案件都是那麼的冗長,新的案件又不停

的湧入,我只能幻想用「奶油血滴子」,

用過期的奶油淹沒自己,或者,把自己噎死……

沒錯,我是個法官,我也自認是一個認真的好法官。

或者許旁觀者認為,法官在法庭上無比威風,

法官待遇好,一個月月入十幾萬,

但是,你有沒有想過,平均我們每一個月,

要接一百多件新案,換算之下,每個案件的酬勞,

不過是一千多塊,哪像一個律師,

接一個案件,就可以收幾萬塊…..

你可不要誤會,我並不是在抱怨法官的薪水不夠、

工作量太大,

我只是想告訴各位,我們也是上班族的一種,

而且是屬於工作永遠滿檔的上班族,

你說竹科的工程師還有作二休二,

每年還可以期待股票分紅,

我們呢?不管有沒有開庭的日子,

腦袋裏永遠不得閒不說,

還要面對一堆好訟成性的民案被告、

永不認錯的刑案被告、蒐證偷懶的檢警、

以及泯滅良知的律師,

換作是你,你還會覺得高高坐在法庭的我們,

真的那麼權威,真的那麼爽嗎?

為什麼從小別人的小孩就可以去學美術、

讀小說、看漫畫、上了大學還可以搞社團、把馬子

辦聯誼,出了社會有上司、損友帶去匪類,

還可以假應酬之名,跑去跟客戶喝花酒還報公帳;

而我從小被我那書記官老爸逼著唸國文、學書法、

大學科系被逼著來唸這個鬼法律,好死不死考上了司法官,

結果現在連去個ktv 都怕有狗仔偷拍,

更不要說我只能去「半島酒店」、「長榮桂冠酒店」等等

酒店,而不能夠去見識見識真正的酒店了。

我恨!





台長: 老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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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圖文創作(詩詞、散文、小說、懷舊、插畫)

今晚打老虎
老邱的文章越來越有哲理了
2006-09-19 11:06:37
包租婆
你算了吧?
要不是老邱放了那麼多胡真的武器,你會稱讚他愈來愈有哲理?
今晚打老虎,或許是你吃了「謊言豆沙包」吧?
2006-09-25 14:38:00
老邱
很抱歉
其實 這一篇
根本還沒有寫完
因為這陣子實在是太忙了
所以....
不值得留言啦 ㄏㄏ
2006-09-25 17:08:23
小咪嗚
真是太一針見血了 不愧是當法官的人
我還苦哈哈的考不上(不過 我立志當律師)
當法官嘛 聽你這麼獎 我也不想當了
2007-01-08 21:43:31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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