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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21 22:53:43| 人氣56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第六十八章 K歌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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枯藤、老樹、昏鴉
K歌、酒客、廝殺
古道、西點、下午茶
這是那天下午的寫照……
那天,來到一個少年法庭,
為一件,告訴代理案件出庭。
這是一件在卡拉ok發生的爭執。
告訴人,年方二十,肥頭大耳。
在卡拉ok高歌後,莫名奇妙被一堆人砍殺。
告訴人信誓旦旦的告訴我,他唱歌真的很好聽,
絕對不是因為歌聲惹人厭被砍。
看了看他的長相,我只是嗯嗯點頭。
其實心理想說的話是食神說過的
(食神:太醜了。你選的魚並不醜,只是廚師的臉孔太醜)
(我:太欠扁了。你的歌聲也許不欠扁,只是你的尊容欠扁)。
因為砍人的是一群少年犯,所以這個案件在少年法庭審理。
委任的是被砍人的爸爸,堅決想為兒子討一個公道,
順便要提出附帶民事訴訟,
希望被告少年和少年的爸爸,連带賠償。
說到賠償,其實現在健保制度下,
單純醫藥費其實要不多,
多半是主張無法工作的損失,或者是精神慰撫金。
被害人身上被砍十幾刀,刀刀見骨,
留下明顯疤痕,
所以我事先吩咐被害人,準備一些身體疤痕照片,
以便替他主張,精神嚴重受創。
哪知一到法庭時,告訴人父子興沖沖拿出準備好的照片,
問我說可不可以?
我一看,天啊!差點昏頭。
明明叫你拍身上的傷痕,
傷痕是拍了沒錯,
可是誰叫你連頭一起拍進去?
還擺出一副日本摔角選手的姿勢,
刻意展現身上不多的肌肉不說,還露出微微笑容。
這樣哪有精神嚴重受創可言?
更何況照片內一半是你的尊容,
難道你還不懂你不是因為歌聲,而不是因為長相被砍的嗎?
法警呼喊「請起立」,沒時間修改了,法官已經蒞庭了。
遭收押的被告少年犯提出來了,
法庭後方坐的是被告的爸爸,另一位民事案件被告。
在我左前方的是法院公設辯護人,
右前方的是蒞庭的檢察官,
院、檢、辯、告、被告五方,
形成一個複雜的五角交錯,宛若達文西密碼裡邪惡的五星芒。
刑事部份沒有太大爭議,被告乖乖認罪,
只是一再強調,沒有取人性命意思,只是基於傷害犯意。
至於民事部份,被告父子顯然經過高人指點,
一再表示願意賠償,只是家理經濟狀況不好,
希望能夠判少賠一點。
其實這兩年來,我常常代表被告跟對方談和解,
從我手上賠出去的錢,可能也有好幾百萬。
所以一聽之下,我直覺被告只是在裝乖,
希望法官可以協調降低價錢,事實上被告父子一點賠償誠意也沒有。
然而在法庭上,其實告訴代理人可以著力的機會根本不多,
因為現行制度下,檢察官已經蒞庭,
基本上告訴代理人,只能補充點意見。
(所以我真的覺得,在院方時,請律師當告訴代理人是浪費錢)
法官詢問檢察官意見,此時從蒞庭一直到現在,還沒抬過頭的女檢察官站起來表示意見了。
「咦,是她!」我小小驚呼了一聲。
我應該沒有認錯,記得她是小我一屆的學妹。
只是畢業多年後,並未聯繫,也不知道她在這個少年法院。
只是很感慨的,大概是因為檢察官工作壓力實在太大,
那位女檢察官充滿倦容,而且彷彿畢業至今
已經老了二十歲。
檢方說完立場了,法官要問告訴代理人意見。
我站了起來,開始說話。(女檢察官顯然也認出我了,也是一臉驚奇)
接著刑案部分宣示辯論終結,
立即審理民事部份。
果不期然,狀紙上的照片一庭呈上去,
我發誓,我真的看見,法官很努力的強忍住笑…
開完庭,檢座找我了。
坐在檢察官的辦公室內,喝著古道梅子綠配上小西點當下午茶。
學妹一直問我,現在當律師究竟好不好?
(司法官當滿五年,可以轉任律師)
顯然她是被繁重的檢察官工作快要壓垮了,
很想五年期滿後轉任律師。
我則是告訴她,一堆律師快要餓死了,
很多人想要申請轉任法官。
她還是很羨慕的說,起碼律師自由多了,
案子不想接的,就可不接。不像法官或檢察官,
再爛的案子,分配到了,還是要辦。
我只是心中笑笑,為了維持一點學長的尊嚴,
沒有說出口;「學妹啊,如果你剛剛有看到民事狀紙的照片,你就不會羨慕律師了,連這種照片都得拿出來當證據,很可悲的」。







台長: 老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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