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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21 02:09:49| 人氣19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第五章 消失的被告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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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問我 趙爺爺 真有其人嗎 ?

嗯 沒錯 真有這號人物, 據說他年輕時

真的不曉得要幹哪一行,所以就出來選議員

沒想到還選上,後來出了一點事,還曾經和柯賜海一起關過

出來後,就開始從事金融業(他自己對外自稱的 討債也算金融的一種吧)

真是什麼事都有,什麼都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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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律師跟被告之間的關係,

應該是互相信任,不過常常有時候,

會遇到一些很棘手的案子,

包括證據明確,無法辯護,或者是你自己看了案情,

連你自己都無法相信被告沒有做,

還有一種案件,就是被告對你不信任(該說被告對誰都不信任),

不論你再三詢問,被告只是一再表示沒做,

可是以你自己的經驗,覺得被告應該有所隱瞞,

這種情形,其實很像是去看病的病患,

沒有把自己身體的狀況說清楚,

造成診斷醫生的誤診,這個後果,

是非常非常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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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年時 真的是因為太累了,

身體狀況很差,血壓曾經飆到兩百一,

一度差點昏倒在法庭上,

後來和事務所另一位受雇律師對調(那是另一位奇人 老李),

我到他待的事務所,他來我待的事務所

由於那個事務所屬於新創,案子非常少,

不過却配置了一位業務主任、一位電腦工程師

(專門幫公司架設網站、提供網路法律諮詢,其實也是為了拓展事務所案源啦)

一位自稱「清純小可愛」的助理(我的解讀是 八字輕 智商蠢 size小

性飢渴 沒人愛)

還有一位XX工專畢業 老是幻想自己是正文集團總裁(那時還是流行霹靂火)

的業務員,

每天最忙碌的時刻,就是上下班時趕火車,

其他上班時間,閒的可以打太極拳,

或是望著事務所門口 那塊幾位檢察官聯名致贈的匾額「法學精湛」巨匾

(署名的檢察官都是某大律師的朋友,很不幸的,上面好幾位檢座

幾個月後都因花酒案、紛紛被調查)

唯一較忙碌的,就是回答網路上人家詢問的法律問題


某日上午,我正好打完卡,走進辦公室,

突然美美的電腦工程師對我說「律師 律師 快來解答,

有人問問題了」

我心想 不錯 生意上門了,趨前走向電腦螢幕一看,

上面寫著:「律師你好,本人目前有一件訴訟纏身,地方法院已經判決,

經本人瀏覽網路上數個法律諮詢網站後,貴所解答詳盡,懇請律師北上一晤,

商討案情」

細看之下,原來一位住在北部的年輕人,應該是網路上認識網友,

然後疑似涉及性侵害案件,想要委任本所,

剛好下一周有一件台北的案子,我要北上開庭,

於是順便和該年輕人約妥時 地 ,交代必須攜帶地院判決與最重要的律師費,

敲定下周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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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說明一下台北那件案件的案情,

基本上我們是代表某政府機關,跟對造日商某株式會社有給付工程款糾紛,

政府機關委任我們,真是浪費人民公帑,

因為,一點勝算也沒有,所以我只帶著輕鬆的神態出庭,

只是隨便穿了一件襯衫,連領帶也沒打,在法庭外晃啊晃的等開庭,

不久,突然出現一群身穿高級西裝的歐吉桑(氣質頗像日本電車痴漢系列的上班族),

以及一位身穿高級套裝 頗為精明幹練的女律師,

本來自形慚穢的我本想躲在一旁,沒想到那位女律師一直向我走來,

還掏出了名片跟我交換,

乖乖,原來是台北五大律師事務所的合夥律師,

更糟糕的是.....他們是我今天的對手,

打完招呼後,女律師自行與她的當事人用日文交談了起來,

真不虧是國際化的大事務所,

我...全身上下只有公事包內的日本片 (嗯 是老劉借我的)

跟國際化扯的上關係,

唉 台北的律師 怎跟南部的差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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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完必輸的庭,來到和當事人相約的地方,

當事人和它太太已經在等待,

一見當事人,我心中暗叫不妙,

這個傢伙 長的一臉獐頭鼠目 (先聲明,其實被告長相很重要,

最起碼不能讓法官覺得是一臉壞人臉,尤其是性侵害的案件

更是不能長的像色魔)

這個被告,我只能說....嗯 長的很像演三級片時代的黃秋生,

奇怪的是他的老婆非常有氣質

詢問案情後,才知道案發過程是如此

原來被告現年二十八歲,新婚數月,

在網路聊天室認識一個國中女生(當時不知對方年齡)

被告向對方謊稱自己十八歲、外型酷似王力宏(這是詐欺!)

與對方相談甚歡後,開始交談語涉猥褻,

於是雙方約定某日被告南下出差時,

在台南某交流道下某國中校門口見面,

雙方見面了,但是見面時女生臉孔很臭(看吧 明明二十八騙人家十八 明明是黃

秋生騙人是王力宏)

被告說好說歹將女生帶上車後,以為機不可失,

開車直闖汽車旅館,一路上女生都沒有反對的意思,

直到進旅館 訂房間 進房間 女孩子還是一點拒絕的意思都沒有,

男方先自行洗澡 單留女方在房內看電視,

男方堅稱洗完澡出來後女方已經將電視頻道轉向鎖碼台,

於是男方認為女方已經在暗示,

在撲倒女方後,突然挨了女方一巴掌,接著小女孩就離開了,

留下錯愕的男方 .... 直到男方出完差  回台北還租借汽車時,

就被警方逮捕..........

平心而論,本案男生的確是色迷心竅,但是女方家屬開出五百萬的和解金

(又不是薛主播)實屬獅子大開口,

第一審法官大概覺得本案有仙人跳的嫌疑吧,給了被告緩刑,

結果女方家屬堅持上訴.......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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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老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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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圖文創作(詩詞、散文、小說、懷舊、插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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